从百度与搜狗之争看移动互联网暗战
(2014-08-15 01:01:21)摘要:
百度诉搜狗不正当竞争案于日前开庭审理,百度诉称搜狗存在流量劫持动作,故其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笔者做为TMT产业法律从业者,将对事件本身及其背后的成因,作如下的分析。
关键词:
百度 搜狗 流量 暗战 不正当竞争
正文:
互联网时代,流量向来是最为稀缺的资源,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互联网,还是新时代意义上的移动互联网,流量一直是各家厂商的兵家必争地,无论是做门户的,做搜索的,做游戏的,做社交的,以及现在火热的O2O,没有流量,任何业态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高大上的阿里,当初为了推淘宝,为了流量,可以使用流氓式的弹窗,360洗白前,也为了流量而使用3721这一流氓软件,各家为了流量而无所不用其极,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将这一战场从电脑桌面转移到了手机屏幕上。
百度,中国搜索引擎的霸主,而搜狗是搜索引擎的后起之秀,无奈百度一家独大,只能从手机浏览器入手,试图在移动互联网中弯道超车。本次双方的纠正起于手机端的纷争:
百度诉称,当用户启动搜狗手机浏览器软件,将搜索栏的搜索引擎设置为百度搜索并输入关键词时,在下拉提示框显著位置设置多条指向搜狗网的下拉提示词,引导用户使用搜狗网经营的信息服务。此外,百度还强调,搜狗同时借助上述信息服务页面提供付费推广信息和广告内容,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搜狗辩称,用户启动“搜狗手机浏览器”软件,将搜索引擎设置为百度搜索并在顶部的“地址-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后,在浏览器窗口中以全屏模式出现搜狗提供的浏览建议,属于搜狗浏览器的浏览器行为,这时搜索行为并未开始,不涉及百度网的搜索服务,因此并不存在技术干扰。
笔者经过分析以往案例,包括之前的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内的判决书后对本案持有以下的观点:
一、
二、
三、
1、搜狗没有针对百度实施这一行为,对于众多的搜索引擎均为同样的显示结果,这点上来说,并不存在针对百度的不正当竞争主观故意,
2、该关键词推荐功能虽然缺乏对用户的明确告知,但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并不会造成误认,所以并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客观行为。
3、这一功能的设置并未影响用户的触发百度搜索时的结果显示,所以,也没有损害结果。
综上而言,对于移动互联网流量的争夺战争已从原来的阵地站转为贴身肉搏的巷战,这种转变过程中,谁能更熟悉新的战术技巧,才能取得这一暗战的最终胜利。当然,本文仅是笔者的一家之言,最终法院如何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周宾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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