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目很有点标题党的意思了,当然,这只是凤凰台的炒作,因为陈女士自拟的主题是“现代婚姻向何处去”?。
不过,陈女士的一些观点,其实是有问题的。
首先“人类开始有了婚姻是第一个婚姻的法令,就是禁止乱伦”这一点似乎难以成立,在陈女士的表述中并未给出相应的证明说古人知道近亲繁殖出劣种的道理,反而她说到的“禁止乱伦就反映在人类不许一个部族的人结婚,要族外的人结婚”与多配偶制,更具有为了增加本族劳动人口的目的性。更难以解释的是,早期的母系社会更注重的是母子育养关系,而非两性关系,“禁止乱伦”如何进入婚姻法令?
说到浪漫爱情与相见恨晚,应当先将“浪漫”二字去掉。因为那只是对爱情二字的修饰,而爱与情本身各是各的意思,爱,是主观感受,它虽然需要被爱对象的回应,但它的基础念义是个体性的,单向的,因此,才有了“相爱”之说。而所谓“相爱”关系,就是产生了双向互动感受的情。
爱,是主观感受,且是个体性的,单向的,因此,它就天然具有了多指向的可能性。重点是,多指向性以爱为本,但在“爱情”发生时往往是隐性的。因此,常见的是前一段“情”不再了,爱还在,它就可能寻找一个新的指向。相见恨晚,说的就是个体的主观感受有了新的(也许过去并未有过)互动对象。
再一个问题是“浪漫爱情还有虚假性”,实际上,陈女士在这里并未搞清楚,所谓“虚假性”的产生,是源自于“浪漫”的自我暗示。年轻人的爱情体验,往往是在对现实社会关系(真实性)缺乏认知的情形下发生,而来自于文学作品的“浪漫”情结却早已在其头脑中形成,将“浪漫”情结与现实爱情混杂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无奈的是,人们在文学作品对“浪漫爱情”的定义是“天长地久”,而在现实中更多的情况却是“浪漫”情结无法持续。所以,“浪漫爱情还有虚假性”这句话应当理解为:浪漫只是一种选择性的文字描述,并非真实发生的事实,为爱情而强加上的浪漫,必然会带来虚假性的感受。
最后,关于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想说的是:性与爱都是个人意志下的个人选择,就此而言,根本不需要什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来规范,但性与爱却涉及两个社会问题,一个是人类繁涎模式与性与爱建立在同一个行为(性交)上,另一个是婴幼儿的抚养责任。当然,人类情感也应纳入其间。由此,才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得以普适的根本原因。
补一句:同性恋,不涉及人类繁涎和婴幼儿抚养,所以,无须纳入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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