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这个问题是个现实,它怎么形成的,王先生说的挺好,问题只是要怎样解决,应当怎样解决罢了。
用王先生们计算的居民可支配收入超过23万亿这个数据对比国家统计局的14万亿左右或在资金流量表里的居民可支配收入超过17万亿,不难看出,有5万4千亿到9万亿不是国家正式认可的"收入",而且这还是可支配收入,更重要的是,它是国家正式认可的"收入"的60%﹝至少是三分一)。显然,这一块不会是工薪一族们的收入,也不是国家可调节的。因此,基本上可以判断,正是这一块收入,构成了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
王先生的解决方案有三,即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个人所得税和调整工资。有趣的是,这三者都不涉及国家不正式认可的那一块收入。也就是说,这根本不可能解决问题!第一方案的特点是,社会保障对公民提供的是意外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其作用是防止极端贫困状况的出现,与国民收入实际上是没什么关系的;公共服务,起的是降低国民生活成本的作用,也与国民收入实际上是没什么关系。第二第三方案显然对非国家正式认可的"收入"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所以,真正对缩小贫富差距能起作用的,只能是王先生最后说的: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怎么样建立这样一套制度来保障我们的各级政府的职能的正常履行,保障我们的公共资金花在该花的地方,也才能够保障收入分配合理化。说白了,什么时侯政府清明了,什么时侯政府才有可能去解决"非国家正式认可的收入"的问题,也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解决贫富差距过大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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