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观预测到“客观预言”,看王庆林先生叫板科学
(2009-03-14 2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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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有网友王庆林先生自创《定数学》,称能预测未来之事,数年未获社会认同,由是放言谓:如果你真的能够以能够验证的证据把王庆林的《定数论》给推翻,奖金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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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圈管理员宋胜利先生称有友人欲挑战此语,问我对此能否说点什么……
宋先生是要赶鸭子上架了。
不过这事一来有趣,二来的确与人类文明史中的主观预测(预言)现象有关,先说一下看法吧。
预测这个东西,它与一般科学相比,缺少两个基本的支撑点,一个是可认知的因果关系,一个是可重复展现的预期结果。
王庆林先生的《定数论》,它是不是一个常规意义上的命题论文呢?就作者而言,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他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因果关系的表述。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他所说的“因”并不是个客观存在的“因”,他所谓的“三八规律”只是个推断的结论。合理的判断是:“三八规律”也许只具有统计学上的“大数概律”意义——与通常科学对赌博的表述是同一逻辑。
现在假定我们基于上述逻辑同意《定数论》是一个科学论文,再看看有什问题:
一、“大数概律”能够成立的前提(或基本条件)是:有大量的同一性质的有效事实数据可作为“因”,从而建立因果关系。而《定数论》所提供的数据在数量上和有效性上都还不足以令人信服,重要的是,这里的数据并不是其赖以计算所用的特定数据;
二、《定数论》似乎至今未见有正式论文形式的文字表述,更未见可供计算的方法或公式;
三、既便《定数论》只作为一个王庆林先生认为能够成立的命题,也还须得列举出可重复展现的预期结果。
所以,事实上,要求别人推翻的,只能是王庆林先生自己的“预测”而非预测方法——《定数论》。用传统科学的思维看,就是要别人提出对“具体事件”发生合理性的意见来否定“预测”,也就是说,王庆林先生认为:只要你说不出合理性的理由(且须推翻《定数论》),就证明《定数论》是成立的。这其实是两回事,人们完全可以对某一“具体事件”的发生作出合理解释,但却并不能说籍此就推翻了《定数论》,因为人们并不知道《定数论》究竟是怎样预测的,“推翻”一说根本就无从谈起。王庆林先生现在要求的方法其实并不能证明什么。
由此看来,王庆林先生既然又想证明其“预测”是有具体方法的,又不想泄露“天机”,恐怕唯一的方法就是列出大量的预测,以资印证,当然,别人也会对“预测”作一些要求和限制,比方说要具体一些,还要排除一般科学预测的可能等。
不过,这个方法既然提出来了(且动了真格了),不妨也试试,就着宋先生的二个问题说吧:
一、信用。王庆林先生的40万奖金,首先要明白,这种奖金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定性,无法用一般的法律条文来约束,也就是说,它还应当更加明确其用途,建议采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或委托合同的形式;其次是40万奖金的真实性,建议采取律师事务所托管的方式。以上合同均可由律师拟稿公布确认,合同签字公证后生效,公证书可寄交一份给见证人。
二、仲裁。实际上这要要求王庆林先生首先明确,挑战者应当提交什么“证据”才算推翻他的《定数论》?建议参考上面的看法重新提出更明确,更具体的条件。其次,仲裁可考虑以下模式,根据王庆林先生条件,以一年以上博客为资格投票裁决,挑战双方在投票者中各选二人为核票人,确认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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