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纪大讲堂之另言 |
“以汉法治汉地者,可为汉主”,这个理念可能是包括李先生在内多数学者们的一个共识,不过这实在是一个自欺欺人的概念,如果历史真的可以这样认识的话,美国人大可在伊拉克以伊斯兰教义的名义实施占领,日本人也会感叹,如果当年把中国拿下了……。可能会有人以“文化不灭”来作解读,但现代国际社会对“国家”认定的标准只有一个,可那是叫作“主权”而不是“文化”,所以这样的解释也是难以成立的。事实上,欧州历史上的外族统治的状况可谓司空见惯,但同样的问题,到了中国人这里就不好办了,也许柏杨先生再版《丑陋的中国人》时这也是个话题。
忽必烈统治中国,是一个军事强势、文化弱势的族群对一个文化强势但相对军事较弱的族群的征服,从文化层面看,他对被征占族群文化的认同与吸纳,或是摧毁、消灭,都只是占领者统治方法的一种选择,同样的状况在西方也有发生,以“个人心胸宽广”来解读,一方面是对被侵占族群的不敬,另一方面,也不能理性地认识“利益冲突”与“文化冲突”之间的关系。
从人类文明这个角度看,历史就是历史,族群之间的征占是个不争的事实,重要的是要告诉今天的人类,现代的国家源自过去“族群”,而现代的社会正向只有一个单一族群的方向发展,“人类共同利益”正逐渐成为人类的所有解决方案的前提。元帝国,它只是当时的外族侵占汉地的一段史实,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中国早已不是单一民族的国家了,所以那只是中国历史中的一个过程,现代国际社会中的“国家”的历史与我们常常说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并不是同一的概念,从国家史的角度看,忽必烈既便定都北京,取汉元,行汉制,都改变不了是蒙古族群在征服异族,扩展疆域的事实,毕竞今天的蒙古国也得要写他们的历史书,在他们看来,“元帝国”只是成吉思汗留下的一份遗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