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恶犬伤童谈起
(2023-10-30 05:07:57)分类: 时事漫笔 |
本月16月,成都代管的县级市崇州一名2岁多的女童在小区遭到恶犬袭击的事件,曾一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尽管它的热度现已消退,但我仍就此饶舌一番。
在此事件中,“反狗人士”和“爱狗人士”展开过激烈的争论。我在网上看到一篇题为“因为一条狗咬人,就要全国运动式打狗?”(作者:码头青年)的文章,其中谈到:因为这一事件,“各地流浪狗宠物狗甚至流浪猫都纷纷遭殃。”“有老师因为家里养了大型犬被举报停课,有的地方城管更是直播抓狗。更可怕的是,有些人甚至还要给家养犬投毒,到普通养狗人那里去抢杀家养犬只。”我觉得,这样的情况并不带有普遍性,但即便是个别地方发生的问题,也反映了某些人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我在网上还看到一篇“替‘恶狗’说句公道话”的文章,其中指出:“狗咬人,错的不在狗,而在养狗的人!”成都制定了《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非常明确,非常详尽的规定。这一事件的是非曲直其实十分清楚,狗的主人理所应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在的小区的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此事决不能伤及无辜,包括无辜的动物。
顺便说一下,这样的事件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所在的小区也有人养了大型犬,出门遛狗时不牵绳子,又不给狗带上嘴套,令孩童望而生畏,有的居民就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现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已制定了类似的法规)中有关规定,向狗主人严正交涉,促使他迅速作出了改进。
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采取对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力求避免片面性、简单化。不久前,上海有市民在市政府网站领导信箱中建议:“共享单车发展弊大于利,应当全面禁止”,认为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对城市造成巨大负担。他的理由有这样几条:共享单车的发展给城市交通“添堵”,高峰时单车堆积挤占路面,挤占行人车辆通行空间;部分点位单车使用频次低下,因缺乏维护或蓄意破坏而被废弃;城市中出现大量的“单车坟场”。应该说,他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并觉得,大量“单车坟场”的出现,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自家的单车可用多少年?而共享单车又能用多少年?)。对此,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已经作出了回应,认为共享单车是一种绿色出行方式,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共享单车的“乱象”确实存在,但这是市场发展初期的正常现象。
我认为,对待共享单车的问题需要采取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的科学态度。首先,要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对它的利弊得失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认证分析。其次,如果确定共享单车要继续存在的话,那对它的种种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而应该拿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对此,相关的政府部门要认真承担起管理职责,并督促共享单车的有关企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