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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散了呢?

(2020-12-30 11:45:36)
分类: 谈点文化

本月21日,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呼吁抵制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此后,宋方金又在微博上发布了“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的第二批联名签署名单,加上第一批,共156人。这一事件在持续发酵中。

郭于两人的抄袭劣迹,稍稍关注时事的人都有所耳闻。他们先后被法院判定抄袭行为成立,但又拒不认错。他们这次遭到抵制,是因为他们居然受到一些网络平台、电视台的追捧,使得他们得以堂而皇之地贩卖自己的“成功学”,因而终于引发众怒。

我一直不满郭于的抄袭行为。早在20139月,浙江卫视的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让郭敬明担任“梦想导师”,我就发过一篇题为“‘小四’能否当导师”的博文。郭早年用过“第四维”的笔名,故人称“小四”,我在文中引用了《新民晚报》记者孙佳音的一段话:“郭敬明输出青春期的梦幻,但却比任何人都更清醒,都不过是生意。或许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成功学渗透到每一个机场书店的中国现实里,谁卖得好,谁就是对的;谁成功了,谁就能豁免道德追问;谁回答问题机智伶俐,谁就应该被相信;谁最后站上了财富和地位的山巅,谁就值得敬仰”,我并指出:“这样的排比句提示了当下中国可悲的现实,但作者的矛头并不仅仅指向了‘小四’,而是指向与他相似的一大群人”。20184月,北京市法院在《法制日报》刊登了于正抄袭琼瑶一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于正承担,我就此写就一篇题为“该让此类事绝迹”的博文,其中写道:“在娱乐圈,甚至在文学界,在科学的殿堂,不会抄袭的已经被称作‘傻帽’,而善于抄袭的则有可能‘成功’!呜呼!”

然而,在此次事件中,我又注意到存在不同的声音:有这样的一篇文章“散了吧,真当他们是在抵制抄袭的于正郭敬明吗?”(作者:芒果妈妈)。因为此文明确表示:“没有说他们两个人无辜的意思,好的创作者应该坚持本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反对抄袭行径的,因此我觉得与作者有讨论的基础。该文作者之所以不认同这156人的联盟是真的在抵制抄袭的于正郭敬明,是联盟本身并不纯粹,一是“一边参与涉嫌抄袭的项目一边大义凛然出来抵制抄袭就很无语,比如《甄嬛传》”,二是“还有的倒是没抄袭,也没参与抄袭的项目,但原创搞出来的东西实在让人如鲠在喉、如芒在背”,作者并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件事本质也并不是一场反对抄袭的正义制裁,而是一种抱团,眼红郭敬明和于正吃到的红利。似乎在说,大家都抄,凭什么你们赚的多?”

我并不赞同这位作者的意见。《甄嬛传》的作者是否抄袭,我不清楚,因为我从来不看此类作品,假如他确实参与抄袭,那将他踢出联盟,毕竟其中绝大多数人是“坚持本心”的人士,我们不能棒打一大批。当下质量不高的影视作品的确不少,其中还有一些堪称“烂剧”,但原创质量不高的作者与抄袭者也不应混为一谈。作者提出:“我们反对的不应该只是于正郭敬明两个人,更应该反对的是这个不明朗的行业规则。”这没错,但只有让这两人再也混不下去了,行业规则才有可能逐步明朗和健全!因此,这个联盟决不能散了,而且要进一步壮大。

该文作者这样表示:“或许每个时代都是这样,荒诞不堪之后又破碎重生。我们期待这一天。”我则期待,这个逐步壮大的联盟能为这一天的早日到来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01230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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