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短暂的写作生涯中(四年多一点),有两个半人激励过我。
第一个人是林长治。
我上大三的时候,同学都在看他写的《沙僧日记》,我也借来看,感觉很惊异,因为我觉得他写得很烂。我对同学说:“如果林长治能出书,我也能。”不过没有人相信我,因为那时我一篇文章都没写过(除了中学语文课上的作文)。其实我也是随口说说,那时的我天天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不但从来没写过一个字,更对网络上的BBS、论坛什么的一窍不通。
上大四的时候,课程很少(大四之前我也很少上课),于是天天去图书馆借书看,后来就开始写字。一开始写一些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情感小文,没想到很受女生欢迎,经常有女同学向我反映,看我的文章看哭了。当然,现在再看这些文章,其中的幼稚和肤浅,连我自己都脸红。
2003年的时候,大学毕业前夕,我在中央六重看了一遍《新龙门客栈》,酝酿了几天之后,写了一篇对我来说空前长度的小说(不能说绝后,因为此后我写过更长的),叫《刁不遇传奇》,描写的是《新龙门客栈》里一个配角——快刀鞑子,文章大约一万八千字,我基本没打草稿,边写边想。
写完之后我把它贴到了网上,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许多网站和论坛都转载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把我从一味模仿的圈子里拉了出来,基本奠定了我后来的写作风格。前几天,我又重看了一遍,觉得这是我现在写不出来的。
后来我又陆续写了一些风格类似的小说,再后来,有出版社看中了我的小说,跟我联系出书的事宜,最初接到出版社的电话时,我犹在梦中,因为压根没想到我也能出书。
《郭靖的迷幻青春》是被我从6000字扩写到12万字的,出版之后市场反应不温不火,远不如被我鄙视过的林长治的《沙僧日记》火爆。可是我还是坚持认为:我写的比他好。
感谢林长治,是他给了我写字的信心。
第二个人是赵丽华。
很多人在嘲笑她,其中可能包括相当一部分自己也写诗的人。其实我倒觉得赵丽华真的功德无量,她几乎以一己之力,拉近了诗歌与普通人的距离。而在这之前,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诗歌是高高在上的,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是与他们没有丝毫关联的。赵丽华以一种莫名其妙的姿态走红之后,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发现:诗歌原来并不多么神圣啊!原来我也可以当诗人啊!
一门艺术,如果永远是阳春白雪,永远是少数人的特权,那这门艺术永远也强势不了。赵丽华把诗歌从天上拉到地下,我相信,只要敢写,中国有的是好诗人。
当然,我从前偶尔也偷偷写诗,并且感觉像手淫一样,很隐秘,不希望别人知道。是赵丽华让我可以走到阳光下。
第三个人,或者说那半个人,是史蒂芬·金。
我最近在读他的《肖申克的救赎》,非常非常喜欢——至少前两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和《纳粹高徒》是如此。
史蒂芬·金27岁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两年,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全家人住在一辆拖车里。他好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职,入不敷出,暑假里还得到洗衣厂打工。他的卡其裤已经快装不下日益向外扩张的啤酒肚。
他喜欢写作,但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因为他的趣味很独特,只喜欢写稀奇古怪的恐怖故事,吸血鬼、僵尸、活死人……他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喜欢他的故事。
但是他最后还是成功了,在他的妻子把他的《魔女嘉莉》的手稿从废纸篓里找出来之后。
感谢史蒂芬·金,是他让我懂得和学会了坚持。
之所以说是半个人,是因为虽然我们有着累死的恶趣味,但是史蒂芬·金的才华和水平,我再过个一百年也难以望其项背啊——这很让人绝望。
关于我的写作风格,首先我得承认,我在相当程度上受到王小波的影响,但那是在大学毕业之后。最初影响我、也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是一个叫刘静的人。
我上初三的时候,在家里一本破旧的《解放军文艺》上,看到一篇叫做《父母爱情》的小说,喜欢得无以复加,幽默的笔触每每让我捧腹大笑。小说的作者叫做刘静,至今我也对她不甚了解,也不知道她还写过别的什么作品,但是那篇小说我反复读过不知多少遍。
2004或者2005年的时候,《半岛都市报》的副刊连载过这篇小说,据说姜文要把这篇小说拍成电影,我看到消息后嘿嘿一笑:他们发现这篇小说,比我晚了整整十年啊。
优越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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