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把搞笑降低到夸张的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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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古怪的电影名称一直让我很纳闷,什么叫夜店?难道那不是台湾人对晚间娱乐场所的统称吗?而《夜店》里所指的不过是一间夜间营业的小超市而已呀,由此可见这部电影也是标题党,玩的就是噱头。但其实《夜店》的制作成本很小,做的宣传也并不多,也许这也是它极力改名称的一个原因吧,打算靠吸引眼球的标题招来更多的看客。
不过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依然保留着原名《超市》两个字,其实我觉得这两个字反而更贴近主题,这个故事本来就是发生在这家小超市的。故事的梗概很鲜明,人物通过一层层的关系逐渐加到剧情之中,而贯穿于始末的只有由李小璐和乔任梁扮演的两名超市小职员而已。然而这两个核心人物的关系又是那么地简单明了——他喜欢她,而她却还不知道。这就奠定了整个故事的氛围,思路简单、轻松愉悦。
虽然随着剧情的发展人物越来越多,情节也越来越复杂,但是脉络依然清晰。后一个人物的出现总是和前一个人物有一些瓜葛,并且总是比前一个人物更强大。还有另外一个原则就是无论如何这些人在这个夜晚都逃脱不了这间小超市,里面的人只能越来越多,而不能逐渐减少,我想喜剧图的就是这个热闹吧。
徐峥在喜剧里的表现总是可圈可点,这一次也不例外。他在《夜店》里扮演一个因被打错数字而和彩票大奖擦边而过的郁闷中年人,他头发稀疏甚至泄了顶,他虽然有个远房亲戚充当的手下却派不上什么用场,总之在超市的这一晚他是十分不走运的,比与彩票大奖擦边而过还不走运。徐峥虽然演的喜剧多,但是像这样又笨又倒霉的还真不多见。而且《夜店》里的徐峥老了,这也是我们没见过的。不过正是这种新鲜感才没让我觉得审美疲劳,反倒在这样的一个喜剧里开始同情起他扮演的这个角色来,这个水哥确实是个既可爱又可怜的倒霉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喜剧的表演开始向黑色幽默一边倒,并且开始注重逻辑关系了,在嘲讽的同时一切人、事、物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每一件物品的出场都是有用途的。在《夜店》里也不例外,影片之初被无意放置的摄象机到了影片结束才会揭密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比起“疯狂”系列里的两部电影来说这个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尤其是在《疯狂石头》里我们总是想回忆起前面的“事出有因”来。而在《夜店》里我们就找不到这种感觉了,不过这种不夸张的表现手法在《夜店》里却是恰如其分的,《夜店》的特色就在于它的不夸张。
《夜店》里的倒霉鬼水哥是不夸张的,他虽然是险些中了彩票大奖的“不一般”人,但是也只不过是个三等奖,才九千多块。老板娘也不夸张,虽然她有暴力女的嫌疑,但是也只不过就是用饮料瓶装在塑料袋里充当武器而已。至于核心人物牙套男就更不夸张了,乔任梁的表演并不呆滞,他只是喜欢李小璐扮演的女店员罢了,最后他竟然还英雄救美如愿以尝了。这些情节都是现实生活里可以实现的,《夜店》并不是靠夸张的剧情来烘托气氛,那么它靠什么呢?当然就是节奏了。《夜店》的节奏属于迂回型,一会儿紧张得让人觉得心跳,一会儿又没什么事发生了。这种节奏十分揪心,看到无聊想放弃却总觉得后面还有点什么似的。
其实喜剧本就该如此,如果看完依然觉得神经兮兮的话,那么还能起到放松的作用吗?所以要我来看,作为一部喜剧笑到《夜店》这样也就够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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