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IPTV/DTV的融合与混合
贴出《融合与混合》之后,就有同道不以为然,融合也好,混合也好,只要跑起来就是好,可能持此看法之人很多,其实本人也意犹未尽,再续这个话题。
<混合与融合只是定义之辨,也就是属于分类的范畴。分类应该准确,例如一本书,到底属于电子还是属于电气,于其本身的价值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对于读者可能就有意义。进一步说,融合(水乳交融)后的结果应该是一个,而混合(馒头和米饭)后的结果还是维持原样,例如三网“融合”后仍然有三个独立的网,那就不如将其称为“混合”或者“叠加”更准确,这样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和理解事物的本质。
以IPTV/DTV兼容机顶盒为例,其实这种多用途的机顶盒在不同接收方式上是完全独立的,完全是叠加,是不宜称为“融合”了IPTV和DTV的。老一些的电视机有所谓多制式的,可以显示PAL、NTSC等不同制式的电视信号,但是从来没有人因为这些电视机可以收看多种制式,就高声疾呼多种电视制式已经“融合”了。要知道这还是纯粹的电视信号,相互之间可以算是“血亲”,不是像IPTV这种“表亲”。同理,多用途机顶盒也不要简单地声称实现了IPTV和DTV的“融合”。附带说一句,数字电视可以用DTV,最好不用DVB,因为DVB是欧广联(EBU)的标准,类似于注册商标。DTV可以用ATSC(美标)也可以用DVB或中国的电视传输标准来传输,所以还是DTV更好一些。
就“混合”而言,可以对应套用英文的Dual、Multi或Hyper来表述,例如双模机顶盒,多制式电视机等等,这样意义明确。
其实就具体业务本身而言,混合模式也是好的,一盒两用,可以减少连接设备的成本,并不是行不通。但是关键的一点在于融合是深层的、困难的、化学的,而混合则是浅层的、简单的、物理的,为什么非要掰这一点呢,就是因为融合困难,名头高,混合简单,没有太大的炒点,所以厂家大都不会是自己的产品是“混合”的,更愿意用“融合”,可见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有个厂家号称其产品实现了IP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的“融合”,一听之下真的以为是有什么突破性的科技进展,谁知只是类似于短信与节目互动的东西,网络还是两个网络,系统也是两个系统,各自干各自的活,这种“伪融合”的东西太多了,极大地误导了读者、听众、观众甚至领导,一旦误导了领导,那可是用多大功夫都掰不回来的。所以,名需要正,也必须正,否则将来大家都会“无力回天”。
混合是可行的,实施也最容易。融合、混合只是说明其模式,是不同的工作层面,本人并没有蔑视和排斥“混合”的意思。但是为什么较这个真呢?就是用“融合”描述一个不融合的事物会引起歧义,实际的最终结果并非是字面上的意思,会引起误解。回到本文开始,就像一些同道所问,你搞清融合、混合有什么用?促进发展就是好“合”。回答就是:用心无他,图个清楚,直截了当,没有错误信号,随便乱用“融合”恐怕不但不利于发展,反而会把水搅浑。
退一万步,如果大家都觉得“混合”不好,是否可以用“结合”、“整合”或者其他的“合”(x合)?,但是“融合”还是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