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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陷阱
近日,某网有征稿启示。有朋友说他看了有些犯凝,让我去看看是否系作秀。他给了我网址,我应邀进去看了看,竟吓了一跳。这个征稿启示写得太狡猾了。于是,我与那位朋友迅速进行了交流。下面是我们交流的对话:
朋友:15:00:00
是不是作秀哇?
闲来无事:15:59:30
不是作秀。但是它这个启示有个漏洞。即:奖金不能代替稿酬。这是两回事,但是它说得很模糊。
朋友: 15:59:44
是啊,一个优秀剧本才8万奖金,如果有50集,那一集不是才1千多元吗?多少集都是那么点钱,不合理嘛。获得奖励金(含作品版权使用费)。
闲来无事:16:00:20
嗯。漏洞很大。
朋友: 16:00:23
这不是糊弄作者吗,不明确
闲来无事:16:01:04
任何有成就的作者是不会参加的。它也就是糊弄小青年罢了。现在搞这种模糊条例糊弄人的事很多。
朋友:16:01:56
还有他们把主办方已经筹备拍摄,即将开机的知名编剧的作品拿来参评,那最终获奖的不就明显是他们自己要拍摄的作品吗
闲来无事:16:02:34
是借机额外捞一笔钱财而已。
朋友:16:02:56
我看了一些介绍,主办方有3部在拍摄准备中的作品参评,他们不就自己评自己的了
闲来无事 16:04:43
说得是啊。参赛的资金是他们额外拉来的,即所谓的赞助商的冠名费。这样通过活动,实际就是为他们自己额外增加一些收入而已。冠名的赞助商和投稿者都是他们棋盘上的小棋子儿而已。
朋友:16:05:01
哈哈
闲来无事 16:05:31
损失的是赞助商,受骗的是投稿者,得益的是他们。
朋友:16:05:52
再有,他们说获奖作品他们拥有5年的版权使用权,万一5年不拍,不是耽误了作者的作品吗
闲来无事 16:06:04
这种把戏太小儿科了。
朋友:16:06:20
我一看也是漏洞百出
闲来无事:16:06:36
呵呵呵。是啊。 真正的征稿启示,责、权、利的条款都是十分明确的。稿费和奖金是分开表述的。想拥有五年的控制权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付给作者百分之八十的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