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人的"烂"苹果
电影《苹果》的制片方最近的申诉事件,引起了各方的关注。郎心铁就此写了一篇博文。这里转贴如下:
电影《苹果》自打公映以来就麻烦不断命运多舛——因为正赶上《色戒》的档期,一方面大打裸戏牌引来不少的票房,另一方面,因过度的暴露镜头而遭人开得满头包;之后果然麻烦来了——广电总局一纸禁令,吊销了《苹果》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不但被禁公演、参赛,主创方还被禁止两年内投拍电影。
对于这样的处罚老郎当时就撰文表达了不满:一是放着大导演李安的《色戒》敢动,内外有别,有捏软柿子之嫌;二是由于国内没有电影分级,处罚似乎缺少依据。
原以为受了严惩的《苹果》只能打碎了牙齿自己咽下的,没成想近日《苹果》的制片方一纸诉状,要把堂堂的国家广电总局告上法庭。制片方打官司的理由很充分:被禁之前没有人来调查过,至今也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的书面处罚决定。除了事实认定有错、处罚依据不足、程序违法外,广电总局并不具有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因为《苹果》所持有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并非其所颁发”。
其实要弄清《苹果》为什么被禁,就要弄清《苹果》究竟是部怎样的片子。
事实上,《苹果》从上映之日起就充满了争议。一部分观众认为,《苹果》由于过度暴露,有伤风化,被禁是在意料之中的。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苹果》真实地再现了中国社会存在的种种社会现象,比如卖淫嫖娼、性乱吸毒,比如贫富分化所带来的为富不仁和仇富心理,是部难得的、有深度的好片子。
而我,是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
《苹果》讲的是一个洗脚妹酒醉后被老板强奸所引发出来的悲喜剧——怀孕、流产、生子、夺子……浅薄的人或者只在意里面的床戏,而我分明看到了生活在大都市最底层的人们——那些成百上千万外来的苦力者的艰辛、挣扎和绝望。
能看到这一点的人,就不会奇怪为什么广电总局要痛下辣手了。广电总局副局长张宏森在一年前就明明白白地说过:“作为艺术表达,这样的故事可以宽容。但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应该容许这个电影对时代有侮辱性描写。”是“侮辱”还是“真实再现”,恐怕是见仁见智的事情,至少,这句话透露的信息是,《苹果》被禁,绝是不“违规制作”这个层面的问题。
就在上个月,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通知,再限涉案剧:不提倡情景再现形式的涉案剧;不提倡纪实形式的涉案剧;不提倡以重大刑事案件为主要描写内容的系列涉案剧。看看吧,情景再现?不行;纪实?也不行;重大案件?还是不行!什么行呢?大约只有《戏说乾隆》了吧?
一方面要嚷着要繁荣文艺,一方面又要四处扑火限制现实题材,广电总局真是够辛苦的了。这回,想把烦人的《苹果》当成软柿子,反而被嘣掉了一颗大门牙,同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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