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是个人物[73]

(2008-04-04 06:01:40)
标签:

杂谈

分类: 文化乱谭
观察生活

是个人物[73]

    湖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妻子是个保育员,没什么文化。

    所以,1953年婚姻法一公布他就跟媳妇离婚了。不久,他再婚。前妻说:你说这湖多没出息,嫌我没文化是个看孩子的,他到是找一个比我强的呀,结果还是找了个看孩子的。其实她不知道,在湖看来哪怕新媳妇是个捡破烂的也比前妻好,因为这是自由恋爱来的。

    然而,这“自由”的代价也太高了。

    湖从此失去了自由。他必须得每天晚上一下班就得往家赶,晚了十分钟就得交待三十分钟。他必须每月把工资一分不少的上交,然后还得准许老婆翻兜进行检查。他必须干老婆分配给他的洗碗、洗衣、拖地板、扛煤气罐等等一系列家务活。他还必须向老婆坦白在班上都跟什么人说话了,说的是什么。湖唉声叹气:这不是找了一个老佛爷吗?

    有一天,湖在路上遇到前妻。前妻问他过得好不好。他说不好。前妻说:活该。

    湖与前妻生了俩孩子,跟后妻也生了俩。前妻的两个孩子没出息,后妻的俩也没出息。在湖看来,“出息”的标准得是从事着体面的工作,挣着大钱。可是四个儿女干的全是开澡堂子、洗脚店和传销的活。而湖自己是干杂志社编辑的,他不明白这遗传基因咋就没有传给孩子一点儿呢?

    湖说:自己做人挺失败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