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回顾
长篇小说《腕儿们》
这部长篇小说创作于1999年,由昆仓出版社出版。
1995年,告别了远行的母亲之后应朋友之邀我到了F省,在他的影视公司里打工。他要我当他这个公司的艺术总监,那时由于我没有办法交纳单位的“劳务费”,便只好远走他乡去任这个尚可糊口的“总监”。然而当我到达的时候这个公司由于资金链断缺,已经难以为继了。朋友当时也唬吵吵地把家里的全部存款都砸进了一部电视剧。用自己的全部积蓄拍电视剧,这太危险了。我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劝说他赶紧住手,不要再往里扔钱了,否则会死得很惨,因为这个剧本我看了,既使拍出来也是一部费力不讨好的作品。但是,为时已晚。一个钱字儿难倒了英雄汉。他只好四处联系风投。结果,他不幸陷进了“螳螂扑蝉,黄雀在后”的连环阴谋中。我目睹了这种阴谋的全过程。眼瞅着他一步步上当,然而却怎么也制止不了他往陷阱里边跳去。仅仅三个月,他便被逼得一无所有了。然而,他还不认为上当,反而觉得自己“解脱”了。接手的那位老板根本不是向他的公司里注资。而是彻底吞掉了他的公司。我一气之下,怒斥我的这位朋友的无能和麻木。他却认为自己这步路走得极其英明。人已经无知到这种地步了,再劝也就没有用了。而我却由于这个变化回不了长春了,因为新的老板不支付路费。若要他支付路费,条件只有一个,就是留下来帮他完成我的朋友扔下的那部电视剧。这部电影视剧的导演是我的老搭裆孙羽,为了他我也得支撑到底。也正是这个时候,我开始观察这位新老板,有意识的注意每天发生的细微变化。终于有一天让我发现了一极其重要的秘密:这位新老板接手影视公司的目的是洗钱!这个发现非同小可,惊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1997年,孤独的父亲命令我回家。三年里我与公司的各位同仁们处得关系那叫一个好,所以当他们得知我不得不离开F省时,便天天设宴为我送行,个个喝得酩酊大醉。这时,有位小伙计悄悄对我说:肖老师,咱们公司发生的这些事足够写一部长篇小说的。你写。我笑了。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已经按照真实的事件进程,把三年来公司发生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了。
回到长春之后,我跟昆仓出版社朋友吴振录谈到了这个题材。立即引起了他的兴趣,让我马上开笔,于是,我铺出一罗白纸,按照记录的提纲,一章一章的写起来。那些人和事沥沥在目,写起来得心应手,当然作为小说它已经不再是真人真事了。写得最快的时候居然挥洒自如到一天写一节的速度。每写完一节,老伴作为我的第一读者都要听我念一遍。哪怕是半夜,她也认真的听,并且提出十分具体的修改意见。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连连点头叫好。20章42万字的长篇小说只用了六个月的时间便封笔。开始,小说起名为《谁比谁傻》,后来改为《洗钱》。不料,此书遇到了审查问题,该出版社主管领导认为这部小说稿子的“调子太灰”,“没有一个好人”。因此,要求我进行修改。我以“文责自负”回绝了他。我说:如果你想出版,就请按原文出版。“调子灰”是个什么审查标准?他没有答上来。这时,书名又成了问题,说《洗钱》这个名字不好,太敏感,要求我换一个。我正在苦思冥想之际,吴振录说来不及了,已经下稿排印了,他给起了个书名:《腕儿们》,问我行不行。既然都已经付印了,我还能说出什么意见?
领取了合同约定的第一笔版费后,我大吃一惊:出版社竟然在盗自己的版!
只要打开这本书的版权页,就会发现它竟然没有“印数”。我问:怎么回事?对方回答:忘了。忘了?谁能相信!更有意思的是,该书一摆上书架,即销售一空。我想买几本送给友人,都没有买到。问书店,营业员的回答都是:卖完了。然而出版社的发行部门却告诉我,这本书他们出版社只赚了5块钱!请注意,是5块钱,而不是50、500、5000、50000!可是。转眼间,网上所有的电子书店便出现了疯狂盗版的浪潮,没有一家书店没有把《腕儿们》列入其中的,然而它们却没有一家跟我打招呼。真不知道作者的权益有谁来保护!因为我是受害者,所以大凡是听到国内外有人指责中国的版权问题,我都是坚决的拥护者!看到“扫黄打非”行动中销毁盗版碟片和书藉的消息和画面,我都感到无比的痛快!
正因为这次痛失版权的经历,使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铸钱》中途停笔,而且一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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