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向腐败投降
愤怒!
报载: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反腐斗争拔出萝卡带出了泥。被揪出来的该区区委书记杜欣一口气咬出了向他行贿的100多名干部。由于涉案人员太多,杜欣干脆向办案人员要了一张新华区的领导干部表格,从表格上将牵涉的官员一一圈出并注明行贿金额。这让办案人员目瞪口呆。如果照此追查下去,整个新华区的干部队伍将翻个个儿,真实的出现“洪洞县里没好人”的政治奇观。经“请示”,“为了稳定干部队伍”,决定对行贿6万元以下的干部免除追究,以让他们“安心工作”!
不知道你看到这里作何感想!
在我看来,这个消息真正让人目瞪口呆是:法律向腐败投降了!
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个人行贿受贿达5千元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平顶山市面对着杜欣及众多腐败官员,却让神圣的法律让步,由5千元放宽到6万元,扩容达12倍。不知道这个扩容是什么人做出的决定!12倍呀!这样的决定,不要说平顶山市,就是河南省,甚至国家高法和高检,都无权违背法律做出这样的明显的违法决定!如果有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力对此提出抗辩!
法律不是儿戏。
就算是平顶山市新华区的干部全报销了,我也绝不相信平顶山市、河南省就再也没有别的干部顶上去!不,绝不相信!
我怀疑,有人为此案画定范围。谁敢保证这些涉案人员环环相套地咬下去会再咬出什么人来?!
悲哀!
注:
此文在"博客中国"竟然被连续删除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