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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行规还是安全条例
北京晚报的记者王军华10月12日报导:飞机上的旅客如果在未经航班司乘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调换座位,或者在飞机起飞、着陆、滑行以及飞行颠簸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开启行李架,将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记者今天上午从民航总局了解到,包含上述规定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已经开始向有关部门进行送审。
这个消息刚刚发布,网上便骂声一片。
最典型的一句骂是:“一个人移动调换座位后飞机竟然会失去平衡?这飞机也太危险了吧?!”是啊,这飞机是太危险了!因为飞机上的绝大多数乘客是不会“随便”换座的。能够出现这个条例上说的使飞机失去平衡的情况,哪得多少人在飞机上一块儿乱动啊?有个贴子说:美国掉下来的那架飞机就是因为乘客都拥到前边去了,所以失衡了。贴这个贴子的人忘了一个前提,那架掉下来的飞机是因为它的后部起火了!难道它着火了也不许乘客惊慌?飞机掉下来,也赖乘客本能的自救?这可够强盗逻辑的了!
最有理的一句质问是:“别老想着怎样把乘客的钱大把大把地搂过来,这就太过分了。将心比心,你们的服务、你们的航班延误等给旅客来了巨大不便时,你们给旅客作了多少赔偿?!”是的,我们很难从民航的兜里掏出他们的赔偿费来!因此说这是一个霸王条款我看一点也不为过。有的贴子说:“飞行安全是一个十分重要和神圣的问题,民航不能借安全问题给消费者找麻烦!”
最有底气的一句提醒是:罚款的行为只有执法部门才有相应的权力。“一个商业机构,有什么权利去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从法律角度讲,首先得让机组人员成为合法的执法者,并成为公务员,这些措施才能取得合法地位。”,该贴还说:“权利和责任绝对应该是相对应的,我们从这个条例中没有看到航空公司的责任条款!不要告诉我航空公司的责任仅仅就是把人送到目的地啊!“
最幽默的一句调侃是:“平衡?真奇怪,领登机牌又没有称量体重,不知道现有的载重平衡是怎么达到的。真要是要平衡,旅客买机票的时候就应该称体重,然后再分配座位。”
看来,制订这个《管理条例》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缺乏起码的法制观念,以为自己说什么都是别人必须遵守的法律。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管理就是服务而不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