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有话就说 |
谁在无作为?
报载,某工地的民工讨要工钱不果,爬上了塔吊;某小区的业主向开发商讨要产权和绿地不果,封堵了马路;某写字楼的员工向老板讨要工资不果,封堵了该大厦……诸如此类的“影响社会治安”、“败坏城市形象”的事件近来不断出现。
显然,这是过激行动,还是“违法行为”,不可取。
然而,这些行为带来的却是问题的迅速解决:民工的工钱立即到手、开发商在报上发表道歉信并向业主公布园区规划征求意见;写字楼员工的工资问题得以解决 ……当然,领头“闹事”的少数人也因为“影响社会治安”而受到处理,可是一旦解除处理回到原地,便受到英雄般的欢迎。
透过这一系列反常的现象,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层面的问题。
首先,报载的这些突发事件,都有一个前缀语,即:“在事情多次反映均没有得到解决”之后,这些“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才“突发”出来。看来,所谓“突发”其实并非突然发生,而是老百姓求告无门被迫采取的一种无奈行为。为什么“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偏偏一“闹事”便迅速得到了`解决呢?看来,“多次”接到反映的部门或领导在事件”突发“之前常常无作为,而事件发生之后才引起警惕,不得不出来解决问题。这不禁让人纳闷:”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某些领导与部门的心中到底算什么?
更令人感慨的是“突发”事件的发生,便立即有法律来约束“闹事”的人;事件“突发”之前造成群众求告无门的缘由及对所涉及的部门或领导的法律约束却常常被忽视。
凡出现“过激”的“突发事件”,纪检部门、监察部门都应当主动介入调查,因为事件的背后可能存在引人注意的各种性质的黑洞,绝不只是“官僚主义”作风或者别的什么工作方法问题。如果认为仅仅将“过激”行动的领头人处理,解决了“闹事群众”提出的问题便万事大吉了,那么类似的“突发事件”肯定还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如果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么即使解了一时的“突发事件”,得到了暂时的稳定,却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将来也许还会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绝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老百姓衡量政府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一把尺子。无论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应当每天用这把尺子好好地量一量自己。
注:本次胡言乱语已送《同舟共进》杂志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