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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吃编剧的艺术
都说:剧本是一剧之本。
不假,好剧本有可能拍出好影片,破剧本是一定不能拍出好电影的。可见,“剧本”确实是“一剧之本”。然而,事情偏偏不那么简单,因为,中国的电影剧本从来也没有荣登过这种被呼为“一剧之本”的尊位,当然片子挨批挨骂的时候例外。
不信?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上海的大导演张骏祥提出了“只有影片才是电影文学”的高论。他认为,剧本算不得一种完成的文学,唯有导演把它拍出来了,它才成为文学。此论一出,一片哗然,引发影坛争鸣。本人曾有《论电影的文学与艺术同异论》的拙文刊出,参加论争。在拙文中,本人厘定了“电影文学”与“电影艺术”的界限,指出:话剧剧本在搬上舞台之前,叫“戏剧文学”,搬上舞台演出之后的“戏”叫“舞台艺术”。怎么偏偏电影将剧本与影片混为了一谈?大言不惭地说,拙文一扫笼罩在编剧们头上的阴霾,终结了这埸贬低“剧本是一剧之本”的闹剧。
然而,剧本在一部电影中的地位并没有提升到“一剧之本”的高度。
因为还有一句名言:电影是导演的艺术。
编剧们历经春寒夏署秋凉冬酷的折磨,几易其稿精雕细刻出来的剧本,经过审查大员们放大镜加显微镜一般的审查,终于通过投拍,然而它到了导演手里十几天的功夫便被“二度创作”得面目全非。编剧经年的辛劳竟然真的不如某些导演十几天的如橼之笔,然而此时却没有哪位审查大员出面监督了。于是,按此拍出来的影片若有幸遇到一位高手,阿弥陀佛;若遇到一位“屠夫”,境况便极惨了。“破片”的罪名倾盆般的砸向编剧,片子的问题都成了“破剧本”带来的,全然不顾惨遭“二度创作”“强奸”之前的剧本究竟是什么样子。
电影,是一种“吃编剧”的艺术。
君不见,大凡是好片、名片,剧本一定极精彩。大凡是破片、烂片,剧本一定极糟(这里指开拍之后的剧本,而非审查通过时的剧本)。现如今,一部精彩的电视剧《亮剑》,一眼便看出它的剧本基础极好。若不是剧本提供了那么一个极具特色的角色、塑造了那么一个十足典型的人物形象,演员再能耐、导演再聪明,也是绝对拍不到如此好看的程度的。电影亦是如此。
还“剧本是一剧之本”应有的地位,不失为拯救电影的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