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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预售不足以导正交易秩

(2012-08-06 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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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中国社科院近期发表研究报告,建议取消期房预售制及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取消期房预售制的目的在于〝有利于控制开发商资金链促其快建快销〞;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在于此举〝并不能从实际意义上刺激太多刚性需求〞…云云。

惟上述观点是否符合实际?恐怕亟待商榷。

●预售制争端由来已久

因为果真要控制开发商资金链,完全可以透过提高自有資金、限制土地及建设融资之方式达到目的;而首套刚需进场不充分,恰恰反应的是利率不够优惠,刚需仍无力进场,反而应讨论给予更多实惠而非取消。如同〝杯水车薪〞已然不足,干脆连〝杯水〞都省了,岂不本末倒置?

事实上,〝取消期房预售制〞之议非始于今日,长期以来总有人认为预售制度是房价炒作的元凶,而积极主张〝歼灭〞之!早在本轮房地产调控之始的2005年,央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撰写「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时,便直指: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建议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此一论述在当时同样引发震撼,甚至〝劳烦〞建设部(后更名为「住建部」)新闻发言人出面澄清:从十多年的实践看,商品房预售制度与我国国情是相适应的,目前还不能取消。

●预售制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有病

那么,启动于1994年的「期房预售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为何每每在调控关键或敏感时期,便成为各方声讨的对象,甚至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

在我看来,我国所实施的预售制度从最初的构思上便出了问题。当时是基于房地产业尚处在幼稚发展阶段,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为了鼓励开发商敢于冒险、〝以小搏大〞,于是设计出举世无双、一面倒向卖方的房屋销售体系。尤其在实施的过程中,既不愿放弃对既得利益者的保护,又想兼顾消费者权益,迫于无奈只能不断叠床架屋,微调游戏规则、变动预售标准,从而进一步扭曲其功能与效果,最终成就了当前不伦不类、纯属〝四不像〞的期房预售制!

●银货不两讫,后患无穷

现行预售制最为人所诟病之处,在于消费者所购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房款却已经全数进到开发商口袋,导致一系列可能风险的发生,最严重的是产权纠纷(包括一屋两卖、烂尾楼),质量瑕疵则居次。

由于十数年来房地产长期处于荣景,因此足以使购房人〝血本无归〞的产权争端较少发生,但质量瑕疵则几乎成为常态,令消费者购房时往往〝又爱又怕〞、〝寝食难安〞直至房屋交付、产权办妥为止,而交屋之后往往又是另一场令买卖双方咬牙切齿之维权〝战争〞的开端!如此周而复始,难怪消费者成了刁民,开发商沦为奸商!

●取消预售无法逼迫开发商快建快销

这么说来,取消预售制度不正是防堵上述情事发生的最佳解决方案吗?果然则本文便没有撰写的必要了!

首先要补充指出社科院的谬误之处,取消预售制并不能促使开发商快建快销,因为以刚性法规存在的「土地闲置处理办法」都无法阻挡开发商耗费巨资的囤地冲动,废止预售的迂回作法,又怎么可能控制其资金链、迫使其〝快建快销〞?需要知道的是,开发商是嗅觉敏感的经济动物,只要有利可图,即使借高利贷都面不改色,因此实在看不出取消预售制度与〝快建快销〞之间的必然联系,这就使得社科院取消预售制的立论根据顯得蒼白無力。

其实现房销售最大好处,是解决房屋产权纠纷或质量严重瑕疵,但它却是在付出极大社会资源與成本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的。受限于篇幅相关内容下期一并阐明。

本文于8月6日刊载于「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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