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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公布首批10家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企业

(2007-03-01 16:20:39)
分类: 零售咨讯,信息动态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日通过其网站公布了首批10家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切实保障常用廉价药品的市场供应。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早在2006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公布了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包括注射用青霉素纳、阿莫西林胶囊等27种基层临床常用的安全价廉药品。但是,由于这些药价格低、利润薄,一些厂家不愿生产,或将其改换包装、变换名称抬高价格。
    为促进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调控作用,选择一批企业对上述药品进行定点生产。
    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共计10家药品企业被确定为首批定点生产企业,它们是: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青海制药有限公司、天津达仁堂制药厂、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负责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包括:注射用青霉素纳、注射用头孢唑啉纳、阿莫西林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复方氢氧化铝片、阿斯匹林肠溶片、复方丹参片、颠茄片、氨茶碱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大活络丸、八珍益母丸、清热解毒口服液、克霉唑栓、复方利血平片、七里散、人参健脾丸等18个品种。
    为保证这些药品真正让普通百姓“买得起、买得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定点生产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条件下,通过简化药品包装、变换规格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在符合国家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公布专供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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