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将为中国医药行业与东盟市场的合作提供更多机会,从而加速区域医药产业互利平台的建构。
1月14日,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召开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年度会议上,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承诺开放关键服务领域,协议将于今年7月生效。这一协议被视为在2015年前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关键一步。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协议对于中国医药行业进入东盟市场提供了契机,而且双方互利合作的承诺有助于消除东盟国家对于中国医药企业的疑虑。
里程碑式的开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0年底提出构想并开展研究,在2004年底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为更全面地降低保护壁垒打下了基础,此番就服务贸易达成协议,将加大中国与东盟在服务行业中的合作力度。同时,这是中国的首个对外服务贸易自贸协议,故也成了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新里程碑。
根据该协议,中国和东盟十国都将在各自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供更加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例如,东盟很多国家对中国开放服务业,允许成立合资企业;而中国快速发展的各行业,如医疗保健、银行等行业,将给予东南亚国家企业更大的进入空间。
中国与东盟的医药贸易一直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例如2005年,中国中医药出口额8.3亿美元,其中有1/3销往东盟国家;中国也从东盟国家进口中药材总额达2亿多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