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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准字号药品“不等于没问题”

(2007-01-06 12:27:38)
分类: 政策、法规与案例
    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特聘专家孙忠实教授9月8日提醒说,获得准字号的药品不等于就是“没有问题的药品”,同时仍需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像齐二药事件和鱼腥草注射液事件中,药品的质量是导致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孙忠实指出,因为准字号只是一个质量标准,生产企业是否真正按照这个质量标准去生产,也就是说是不是按照质量标准生产出来是一个合格的药品,这非常重要。这个合格 ,也有一个高低的问题。我们很多企业在投料的时候是按低限投料,而不是按高限投料,很多检测的指标也是按照低限做,而不是高限做,因为这样可以降低成本。所以有的药品的质量没有得到充分的保证,表面上看它是获得准字号,也是一个合格的药品。但是,它的内在质量确实是存在问题。可能就产生药品不良反应,严重者可以致人死亡。
    孙忠实说,老百姓认为只要是国家批准的药品就是安全的,就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反应,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国家审批药品根据的是一部分人的临床实验结果。而大多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的不良反应都需要在上市以后广泛的人民群众用药以后,才能看到。所以,经过国家审批取得了准字号的药品,不等于说是绝对安全,没有不良反应的,也要开展不良反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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