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得了一支价值不菲的钢笔,很是高兴。我号称一支笔嘛,早应该有一支好笔了。

许久没有享受到这样一种感觉了——吸足墨水,铺平白纸,轻轻地,流畅地,一笔一划地,写出唐诗《枫桥夜泊》。用真正的自来水笔书写,感觉真好!
我小时候,父亲有一支很好的自来水笔,写得一手好字,而且有记日记的习惯。受父亲的影响,我自幼喜爱写钢笔字。在那个年代,有一支好钢笔,插在中山装上衣兜里,是有文化的象征。
小学和初中的时候,我的语文成绩始终是最棒的,字也是班里最漂亮的,常常被老师张贴在教室墙上。那时候,拥有好文具是很开心的事情。中华铅笔、英雄钢笔,是梦寐以求的奢侈品。我用的似乎都是很廉价的钢笔,什么熊猫笔帽啦,玉米笔身啦,还有就是纯蓝墨水。高中时,用的钢笔好了一些,不过也是低档货,当依然练出了好字。庞中华是那个时代的偶像,他的楷书是我最喜爱的硬笔书法。一篇工工整整的《荷塘夜色》,获得了班级书法比赛二等奖。袁胜和刘联合的钢笔字比我写的漂亮,他俩应该获得一等奖吧。写得一手好字,是很令人羡慕的事情。
刚考上大学的时候,舅舅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支英雄铱金笔。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支钢笔是13元钱,是百货大楼文具柜台最贵的钢笔之一。我高兴的不得了。这是我的第一支英雄钢笔,也是最好的文具了。
大一时,我获得了系新生硬笔书法比赛一等奖。大二时,我获得了《年轻人》杂志社举办的全国青年硬笔书法比赛的优秀奖。烫金的证书和杂志寄到了宿舍。我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杂志上!在男生宿舍,还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呢!我自办了班报《追求》,主编、撰稿、书写、复印、分发,全是我一个人。挺有意思的。虽说没有坚持多少期,但也是一段十分美好的青春时光。为了办好报纸,我看了不少书,更是认认真真地练了书法。我的钢笔书法,会成为大学同学聚会时偶提及尔的往事。
工作以后,我更是离不开钢笔了。90年代初期,电脑用的很少,写课题报告主要是靠手写,存档案更要求作者手迹。那时候,我也时常地练练书法。后来,电脑普及了,打字逐渐地代替了写字。书法也就荒废了。除了开会做笔记,平时工作全是office。后果很严重啊!
字写得越来越难看了!而且,还常常提笔忘字!再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我忽然下决心,多多写字!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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