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志哀还是致哀?

(2008-05-19 23:40:03)
标签:

致哀

志哀

汶川地震

杂谈

分类: 缤纷感悟

中午在食堂,边吃饭边收看电视新闻。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18日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

    电视字幕“志哀”。是不是打错了?应该是致哀吧?

    路上,与同事探讨此事。红超说,有区别,志哀表示方式。我说,不尽然吧。
    深夜了,还在工作。忽然想起,上网一查。果然也。红超说得不错。

    “致”:有传达、给予的意思。如:致电、致辞、致谢等。

    “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如已故者的家属等。“志哀”是双向的行为,有发出者和接受者。

    “志”:做名词时可当“标志”讲,此处做动词可理解为“当作...的标志”

    “志哀”只指通过某种形式或活动以表示对某事的哀意。对象是不确定的。如:下半旗志哀。“志哀”则只强调动作的发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