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2009-08-04 14:44:15)
标签:
杂谈 |
分类: 信手拈来 |
喜欢她。源于她的文字。从她的文字里,总能深刻的体会到安然、淡定与从容,甚或她那不为尘世所染,出世般的沉静。浮躁之心,就那样因她的文字慢慢安静下来。
因为喜欢,会关注她的作品。哪怕是刚刚拿到手的杂志,也会先看看是不是有她的名字。而每每看到她的名字,都有一点小小的欣喜。
她的文字读得多了起来,发现,好多美文都是她的,只是她换了笔名而已。接着发现,有篇美文居然会透出她的气质样貌来,这次她换了另外的笔名。那真是难以名状的小得意。很是相信自己的判断,这就是她的文字。这个时候,竟然不舍得在喧嚣中,马上读到这段文字了。很怕破坏了这其中的美好。这是需要在安静的地方,静下心来,慢慢读,慢慢体会的文字啊。
这样美的文字,一定是她的了,再次的肯定,对了,还有她那个波波头。她是说过的,近年来,她剪掉了长发,现在是短发。你看,她的这个笔名,又是很好的呢(或者,在网络上有人爱说笔名是马甲,马甲两个字太痞了,它是多么不真挚,多么不贴心的说法?)。
为什么不让她有点小小隐私呢,而那个小小隐私仅仅是她做为小女子的小小心思罢了。
这就是喜欢了。因为喜欢,所以懂得、所以明白、所以接受。
喜欢他。源于他的东西,那声音实在是太好听。当我厌倦了很多东西的时候,他的声音就会很传统,很温情的来了,好像回到了很久远的过去一样。让人心安。
那些个喜欢,很简单,有时也是因为样貌、行为等等。他们,可以是写作者、演员、球星,也可以延伸至任何一个人。这不同于去崇拜偶像以及去做粉丝。喜欢这个人,可以不去要他的签名;就算是见了他,也不需要与他的合影;更不会因他而疯狂;即使他在生活中,也远远的,不靠近,不关联。很淡然,就是这样的喜欢。
真的是喜欢他们的。喜欢其实是一个人的事。喜欢不功力。喜欢从来不需要回报。喜欢本来就应该轻轻松松。
喜欢不像爱那般炙热、那般粘人、那般交集、那般纠结。爱是贪婪的,爱总是需要回报的。所以爱总让人患得患失、让人的负担太重、让人疯狂、爱甚至会让人丧失理智。
无论对于物质亦或人,大抵是需要约束,需要底线的,从这点来讲,喜欢最好。喜欢会让人更懂得适可而止,更懂得什么是适度。所以喜欢就让人来得越发的从容。喜欢是可以多样而复杂的,而爱则不同。爱对于人的一生,该爱谁不该爱谁,有些是与生俱来的,有些则是有定数的。
喜欢物质,只要满足生活就好。这样就不会因为贪念而生恶念。喜欢一个人,远远看着独自珍藏就好。这不同于蓝颜、红颜,保不准那天哪刻生出哪种不妥的企图,哪种欲望。这些个喜欢,他们不必知道,不必了解。喜欢是何等的轻松?喜欢不会让自己与他人有任何负担。
喜欢,也好比喜欢那些花儿,只是路过它,领略过它的芬芳就好,别无他求,只是自己的一个美好心境。喜欢,那是那样的淡然。喜欢,是可以用来修心养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