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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房地产更应被处罚

(2013-08-09 00:45:35)

    近日,国家发改委开出了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价格垄断共被罚约6.69亿元。

    根据发改委证据材料显示,涉案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效果,事实上达成并实施了销售乳粉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不正当地维持了乳粉的销售高价,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如果照方抓药对房企实施反垄断,这罚单也许更大。

    在住房的销售过程中,不见得像乳粉企业一样,对下家固定价格或限定最低价格,但是根据房地产的特性,房企却可根据自己在某区域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上述两条都是《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捂盘惜售”大家都见识过,故意拖延开盘时间、开盘了也不把房源都拿出来,跟购房人说都卖光了,再不买就没了,“拒绝进行交易”是为了卖高价。

    在政府对商品房作出限价规定之后,市场上兴起一阵“精装修”风,毛坯房的利润小了,就强行卖精装房,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再签一份精装修协议,你不签?我不卖你房,而这个精装修的单价,比五星级装修还要贵,把损失夺回来。

    给乳粉企业下罚单,按照年销售额6%计算,能罚出上亿的数字,而房地产企业去年有5家销售额超过千亿,比乳粉企业高得多。

    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房地产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处罚,8家企业罚金加起来刚够1000万元,这对开发商来说只是九牛一毛,除了自认倒霉以后小心着点,对整个行业没什么震慑力,其他违反价格法规和反垄断法规的依然藏头露尾。

    如果想让那些赚小钱不满足的违法商人有切肤之痛,就是要让其对罚单有恐惧感。

    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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