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天《北京日报》报道,怀柔某村“村官”及房地产开发商共四人,因涉嫌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中,在违法使用土地上建成的小产权房也被强拆完毕。业内人士称,这是全国最
有力度的一次,通过刑事审判惩罚小产权房的运作者。
在全国所有的小产权房建设中,哪一个不是“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以前是地方政府制止、上级住建委干涉、中央土地部门督办,但是屡禁不止,就因为利润巨大而“犯罪成本”不高。
这次“成本”比较高,两个村官和两个开发商老板都锒铛入狱,想必得知这个消息的村官和开发商都要掂量掂量,硬着头皮上马小产权,房子要拆人要抓。
说起两个村官的做法,跟其他小产权房的运作并无差异,他们以集体的名义将土地对外招租,与承租人签订为期三十年并可续租二十年的承租合同,为村里挣了100多万元。
两个开发商也没什么“违反常规”的,只是租来土地盖房子然后拿出去卖,挣了4000多万元。
但检察机关认为,这些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就使得以前一直“困惑”小产权房怎么整治的执法部门,打开了一个思路,也使得怀有侥幸心理的村官们和开发商们,必须承担严厉处罚的风险。
购房人好像不是这个案件的“被告”,但是每一个出手购买小产权房的,最怕听的一个字就是“拆”,以前大家总是盼着“既成事实”,打赌很多人入住了就不会拆,今儿个起就不能拿“身家”乱押宝了,谁也不能保证村长和开发商没事儿,一旦发案,抓人和拆房子是一套程序,买房人也难确保不损一根毫毛。
前几日有报道,有些地方小产权房几个月涨幅达到20%,分析认为中央调控组合拳限制了一些购房资金进入商品房市场,使得小产权房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同时“村长”趁机哄抬楼价导致一路走高。
房地产讲究“利好”,宏观调控限制商品房的购买,这也能成了小产权房的“利好”!
抓村长、拆房子,不管是不是拆到你的头上,这对于试图转战小产权房的购房人都是“利空”,上面说的那20%的虚高,不知还能有啥支撑力?
我们期待着本案的判决,在宏观调控全面深化的阶段,这一抓一拆将显现积极的“判例”作用,让所有人都知道涉足小产权房的后果,从根本上杜绝新项目的产生。
法制晚报评论员 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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