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从在新浪博客发表了《心中无贼》的文章之后,更将抓贼为己任,行车走路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生怕失去一次见义勇为的机会。
这些天,有些老朋友给我打电话,总是不自报家门,相信或者应该相信本人能知道来电者的身份,但是我总令他们很失望地问:抱歉,您是哪一位?
我的手机丢了,是被贼偷了。
这一天,在亚北的一个餐馆中,我和另外两个朋友——三个大小伙子一起吃中午饭。席间,从门外走进一人,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袋中装着一个什么老窖的酒瓶,从门外走了进来。服务员问:先生几位?答:六位。
我和同桌的说:不出意外,这个人是贼。
看客说你怎么知道这个人是贼?按现在发案率很高的餐馆拎包案件来看,这些贼是沿着一条街走过来的,每个餐馆都要进来,看看有没有下手机会。一般这种人是不会吃饭的,因为几个餐馆下来,可能要撑死。他们专门找把书包放在椅子上的客人旁边坐下,也可以是找脱了外衣搭在椅子背上的人。一般情况,服务员上来的茶水还没有凉,他们就会作出是否出手的决定,要不然作案,要不然不好下手就走人,所以这些人会对服务员说:“等人”,不然不点菜老板也不干。
进来的人看到了我脱在椅子背儿上的外衣,就和服务员说:“坐个大桌!”在我的后面,正好是一个八人台的圆桌。
我的外衣一共有三个口袋,一个在胸口内侧贴着内衣的部分,适合装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尤其是现金什么,外面的两个口袋就装一些车钥匙眼药水香烟火机什么的。
我的心狂跳,因为在上衣口袋里,装着办事儿用的两万块钱。我心里想:“孙子哦,你敢动手,就判你10年!”在北京地区,盗窃罪1千元就可以立案,2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以前的判例,这种人也有前科,判个“八九不离十”年不成问题。
双方开始了阵地战,我用余光控制着我的势力范围,等着对方把罪恶的手伸过来。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过去了,我后面的人接了一个电话,说他的客人不来了,站起来走了。我看了看我那两万块钱,完好无损地塞在上衣口袋里,遗憾万分:也许我看得太紧了,人家无法下手。
只能看着那个嫌疑人,大摇大摆向餐馆大门走去,路上还和门口桌子上的一个同党汇合,一起走了出去。
人家没有出手,即使知道他是贼,无凭无据的,也不好发作。
想掏出手机给一个曾经和我共同抓贼的朋友打个电话,怎么也找不到手机。回忆良久,进饭馆的时候是一边打一边走,然后挂机,然后随手放在外衣口袋,然后脱掉外衣,然后挂在椅背,然后有人过来坐......
“抓小偷......”
马上拨打自己的手机:“对不起,你拨叫的用户无法接通”
我的朋友事后知道了,给我打电话笑着说:该人是窃业协会的,是来挑战“天下无贼”口号的,活该你嘴欠,招惹了人家。这一次给你表演一下声东击西,告诉你什么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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