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通信展:第四屏先天不足
罗会祥

诺基亚高层邓元鋆做客新浪
(CWW)
诺基亚副总裁邓元鋆在2007中国国际通信展上发表演讲,提出了一个新鲜的概念,即:第四屏时代。
什么是第四屏呢?邓先生的解释是:第一屏是电影,第二屏是电视,第三屏是电脑,手机为第四屏。如果不是我孤陋寡闻的话,“第四屏时代”这一概念确实很新鲜,也很有意思,值得细细玩味。
在邓先生的演讲中,第四屏与前三屏的关系是并列的,并且描述了它的魅力:在线分享、口袋杂志、在线音乐、在线游戏、在视频屏……
应当承认,与前三屏相比,第四屏的最大魅力在于,随时随地可以观赏电视、电视节目,浏览互联网内容。这么一说,第四屏不是可以把前三屏的内容都包括了吗?非也!
从传播方式看,手机充其量只能是电影、电视、互联网的补充,虽然可以通吃前三屏的内容,但永远不可以取代。电视没有取代电影,互联网也不可能取代电影和电视,原因是电影、电视不仅是一种传播手段,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内容。电视可以传播电影的内容,如果没有电影原创,电视还能传播什么电影呢?互联网同样如此,有网络电影,也有网络电视,仍然需要原创的电影和电视节目。以此类推手机这个第四屏,如果没有影视节目,没有互联网内容,手机的屏幕能看什么?只能发发彩信、传传自拍的照片、玩玩机内自带的游戏而已。所以,第四屏仅仅算是一种新的传播形态。
其实,邓先生的本意也只是推广这一传播方式,并无意要以诺基亚的“视频中心”来取代前三屏,因为他很清楚:“四维的电影,立体的,非常非常好”,“电视对个人的生活影响非常非常大”,“现在很多人的生活中已经没有办法脱离计算机”。
第四屏之所以不会取代前三屏,是因为它本身先天性不足,正如邓先生所提到的四个因素:第一,带宽,第二,内容,第三,终端本身,第四,所有这些综合起来的价格。这也是手机至今难以引爆移动生活的关键瓶颈。即使带宽和价格的问题解决了,手机屏幕的局限也难以突破,在手机上看电影、电视,浏览互联网,无论怎么方便,也绝不可能达到在影院看电影、在家看电视、上网那样的效果。如果为了扩展屏幕把手机做大,做得像16开杂志那样,那还叫手机吗?
结论是,电影还是那个电影,电视还是那个电视,互联网还是那个互联网,而手机只能是手机。用手机替代影视和互联网,只是手机制造商或电信运营商的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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