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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难道是“只能跑公车的路”?

(2009-02-26 23:23:01)
标签:

石家庄

出租车

禁行

杂谈

分类: 赵言赵语

“权力特区”越小公众利益越有保障

赵志疆

 

石家庄市市委机关所在的公路,路段繁华,紧邻市主干道。有关部门规定出租车早7点至晚8点禁止在该街道通行。而与市委办公大楼毗邻而居的除了多家机关单位,还有多座居民楼的上千户市民。(2月26日 法制日报)

 

时至今日,关于政府拆除有形围墙的报道,我们已经见过不少。然而,借助于“无形的围墙”继续扩充“势力范围”的事依然存在——发生在石家庄市的这一幕,就是典型的例证。针对此举是否更多考虑的是市委机关所在地这一问题,当地交警直言不讳,“肯定有这个因素存在”。

 

市委机关的门前为什么容不下出租车?难道是因为当地出租车管理混乱,乃至于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吗?新闻中没有提及,我们也不好妄下结论。但是我想,即使如此,也不应该单纯为权力机关划分“保护区”。倘若出租车行业营运混乱,规范化管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否则的话,市委机关不仅很难做到“独善其身”,甚至容易因此而加剧“保护区”外的混乱。这种“眼不见为净”的处置方案,除了给人留下懒政的口实之外,更是将政府部门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暴露无遗。

 

如果当地出租车行业并不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划分“权力特区”的做法无疑更加令人难以理解。倘若只是以有碍观瞻等莫须有的理由将出租车“扫地出门”,谁能保证,形形色色的其他车辆乃至路上行人不会成为下一步整顿的目标?难道在当地决策者眼中,所谓“公路”本就应该是“公车”纵横驰骋的天下?

 

众所周知,出租车只有获得营运证之后才能上路营运,为此而缴纳的管理费用实际上就是购买了相应的道路行使权,政府部门有什么理由擅自为此设置“禁区”?更何况,出租车“路权”的打折是以公众利益受损为前提——选择出租车本是为了便捷,当出租车被迫“兜圈子”之际,谁来为乘客额外支付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埋单?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而这首先就有必要为其创造出一个相对宽松的营运环境。但是,一道“无形的围墙”无情地将这种美好的愿望隔离开来,行业诉求与公众利益因此而竞相碰壁。有了这样一次失败的经历,人们不难想象,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领域,决策者是否依然会为了“耳根清净”而罔顾民声力排众议?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无形的围墙”显然比“有形的围墙”更加可怕,因为“有形的围墙”只是制造了视觉的障碍,而“无形的围墙”则拉大了心理的差距。尽管出租车禁行方案能够缓解市委机关门前的交通,但却是以为当地市民心里“添堵”为代价而来,因此也不可避免会给自身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与“有形的围墙”相比,“无形的围墙”更应当被首先拆除,由此划分出的“权力特区”越小,公众的利益也才能越有保障,从而拉近双方的距离、融洽彼此的关系。否则的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也许只能停留在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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