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他们都是公务员
(2008-11-07 0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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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国家行政林嘉祥猥亵杂谈 |
分类: 赵言赵语 |
请记住,他们都是公务员
赵志疆
“下次我还拖他!记住我是国家公务员,这是阻止他们犯法。”11月4日上午9点,程女士和同伴王女士在松榆东里市场北门的松榆北路上停车后,因认为此处不是正规停车场而拒绝交费,并将管理员拖出200米。交警称,这一路段有明显的禁停标志,不允许停车更不能收费。(11月6日 京华时报)
在记者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程女士发来了这样一条短信:“记住,我是公务员,很重要的地方(的)。不想为社会上的不足为奇的事情去影响工作……”这话听起来有些耳熟,没错,就是“猥亵门”主角林嘉祥的那句,“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
“我是国家公务员”,这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但仅凭这一句话就足以看出,程女士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暂行条例中的“国家公务员”概念同时被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员”概念所替代,而我国的公务员中也从来没有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分。
所谓公务员,就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无论程女士还是林嘉祥,显然都不是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或“执行国家公务”。那么,他们急于表白身份的目的究竟何在?原因无外乎两种:其一、提醒公众注意其职业的特殊性,从而以更高的标准来监督其言行举止;其二、因职业的特殊性而产生特殊的优越感,乃至于一旦遭人冒犯就忍不住以此来炫耀——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
不幸的是,当程女士和林嘉祥语出惊人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原因只有后者,而没有前者;比这更为不幸的是,随着事态的发展,我们终于看到一切都在按照他们的预期发展,而他们也确实有足够炫耀的资本——程女士和解了事,林嘉祥未构成猥亵。而且这样的处理结果皆事出有因:程女士拖人是因为违章收费在先,而林嘉祥则仅仅是因为醉酒失态。
这样的结果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违章收费和开车拖人原本就是两码事,而且其性质有着天壤之别,当程女士口口声声“阻止他们犯法”的同时,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法?至于醉酒失态之说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有多少罪恶假酒精而发生,如果醉酒也能成为减轻罪名的理由,不知道还有多少案例应该推倒重来?“人肉搜索”曾经使我们见证了网络力量的强大,但事实是,无需启动“人肉搜索”,肇事者早已将身份公诸于众,口诛笔伐之外,你又能其奈我何?
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当舆情监督被视若无物的时候,程女士和林嘉祥难道不该如此气壮如牛吗?请记住,他们都是公务员。如果制度不能给我们提供监督的保障,我们所能做的也许只有避其锋芒。当程女士和林嘉祥披着公务员的外衣颐指气使之时,他们正在廉价出卖着整个群体的荣耀;当他们个人的行为因职业关系而得到额外庇护的时候,他们正在极大损害着整个群体的尊严。
如果越来越多的公务员热衷于炫耀自己的职业,而普通公众只能无奈退避的时候,公务员这个曾经无比神圣的名词不知将会堕落成什么,这样的代价真的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