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为何“永远还不清债”
(2008-07-10 0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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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杂谈 |
收费公路为何“永远还不清债”
赵志疆
过去5年广东省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500多亿元,然而,截至2006年,公路建设负债已达2037亿元。在7月7日广东省政协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直言广东公路已进入“建设-无止境收费-永远还不清债务”的怪圈,收费公路体制面临深层次改革。(7月8日 南方都市报)
全世界收费公路共有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而国内高速公路收费过高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就在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收费公路早已赚得盆满钵溢的时候,却吃惊地看到收费公路“无休止收费、无止境还债”的新闻。
这样的结果虽然令人惊愕,但仔细思考过后却也并非不能理解。“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的公路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资料显示,目前96%的高速公路、70%的一级公路、46%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设起来的。与此同时,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也带来了沉重的债务。
审计署于今年2月27日发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强调要加快公路发展,但财政投入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建设大量收费公路,造成收费公路建设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财力和资源承受能力,增加了社会运营成本,增大了偿债风险和资源风险。收费公路的建设和经营源自政府授权,如果全部是由政府投资,其中收益自然可以转化为财政收入来弥补公共开支。由于财政投入的不足,不仅使政府因此而承担了巨大的债务,同时也因政府收益的降低造成政府的公共权力为其他资本所利用,进而蚕食本应由政府代表公众享有的收益。
长期以来,我国的收费公路还存在这样一个怪圈——原本有限的“政府还贷公路”日渐热衷于向单纯的“经营性公路”转变。其中最“著名”的例子,非首都机场高速莫属。毋庸讳言,类似“政府还贷公路”运营一段时间之后,摇身一变为“经营性公路”的事例并不鲜见。不得不指出的是,类似的“变脸”几乎无一例外发生在那些高收益的公路身上。也就是说,如果不经过这种“变脸”,政府原本可以更为轻松地利用收益偿还贷款,甚至是通过“统贷统还”替其他收费公路清理欠债。然而,随着经营权的让渡,此中收益无疑拱手送给了某些公司,而有利可图也正是他们愿意接手收费公路的关键所在。不仅于此,资本的逐利性使得经营者更多地是想从收费公路中攫取利益,而不是承担社会责任。于是我们看到,这些经营者在尽可能多地牟取回报的同时,绝口不提何时才能还清贷款这样的话题。
高收益的收费公路竞相“变脸”之后,留给政府的更多地是那些无利可图甚至是赔本经营的收费公路。在此基础上,政府又如何能凭借收费还清沉重的贷款?也难怪广东省交通厅厅长何忠友慨叹,“连还利息都有困难”。基于“全世界70%收费公路在中国”这样的背景,收费公路为何“连还利息都有困难”?根本原因在于,真正盈利的收费公路几乎被社会资本瓜分殆尽,企业不愿意还而政府又无力还。因为财政投入的不足,大兴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原本就承担了庞大的债务,随着高收益路段的竞相“变脸”,“统贷统还”的制度预期也化为乌有,长此以往,累累欠债究竟何时才能还清?
避免“无休止收费、无止境还债”这样的尴尬,不仅需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降低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同时还有必要加强相应管理、减少以牟取高回报为目的的企业的过多参与,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统贷统还”,对收费公路的经营收益进行合理调配,还原其服务于民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