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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什么向医院赠黑车
赵志疆
2003年“非典”期间,郑州市政府出资600万元采购了115辆车,无偿赠送给基层乡镇卫生院。时隔三年,除了两辆车通过非正常途径解决了车牌问题外,其余113辆救护车至今依然是没有牌照的“黑车”。车管所认为这些车不合格,同时发票也存在问题,因此一直不给上牌照。(6月21日 河南商报)
作为当年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政府赠送救护车确实是好事。然而这件好事不仅没有给医院带来实际的好处,相反却给他们带来无尽的烦恼。由于上不了牌照,救护车只能偷着跑,一旦遇到交警难免会被罚款;而即使侥幸逃脱了罚款,由于没有考虑到乡镇的道路状况,庞大的车型在实际运行中也带来了诸多不便。
车管所拒绝上牌照的理由很简单,也很正当——发票与合格证是新车入户的必要手续,这批救护车的合格证不符合要求,同时发票也存在问题。既然如此,政府部门作为当初的车辆购买者,直接把相关购买手续出示给车管所不就得了吗,为何要听任各乡镇医院求爷爷告奶奶奔走相告3年之久,乃至于还想到了通过非正常途径对车辆进行所谓“漂白”?
郑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万鹏告诉记者,这115辆急救车,是政府从郑州少林汽车制造厂集中采购后赠给郑州市卫生系统的,送的只是车,政府没有义务再给上个牌照。政府确实没有义务给救护车上牌照,但是却有必要将购车凭证以及相关合法手续提供给医院。手续齐全是购买车辆最基本的前提,把这些手续随车送给医院不过举手之劳,如果只是送车却不给手续的话,何异于送了汽车不给轮子,这样的实事又谈何得以落实?
比起政府部门不愿意提供购车手续来,更加令人担心的是,政府部门手中是否根本就没有合法的手续?从新闻中可以看出,这115辆车全部属于组装车,并由少林汽车制造厂进行整车销售。既然如此,就应该由少林汽车制造厂负责出具最终的整车产品合格证。我国车辆生产必须要得到发改委批准,新车生产前必须有发改委公告,并且还要拿到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环保目录才能够生产销售。如果是正规厂家的产品进行了以上相关认证和认可,应该不难上牌照,除非是非法拼装。
如果政府部门送给医院的这些车辆全部都是非法拼装车,事情的性质无疑要严重得多。目前针对这些救护车的“黑车”之说,不过是指其无法正常上路行驶的尴尬现状,而一旦这些车辆被证实非法拼装,那它们就成了生产流通过程中真正意义上的“黑车”。倘若这些车辆的情况果真如此,岂能任由医院挖空心思将其随意“漂白”?即使“漂白”成功侥幸上路,一旦这些毫无质量保障的车辆出现问题,谁又来为此而承担责任?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初赠送车辆的政府部门有必要为这些车辆的身份提供必需的证明。这不仅是为了切实履行政府的服务职能,将实事落实到实处;同时也是为了证实这些车辆是否来源正当,以及是不是有人从“实事”中捞取了“实惠”?救护车虽然是经政府之手赠送给医院,但资金的来源却是来自于每一个纳税人,原本清清白白的款项岂能以“黑车”的形式转赠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