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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价住院案”想到“灰色收入榜”
赵志疆
1月15日,曾经被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深圳“天价住院案”,经过广东省调查组调查已有结果:当事医院违规计费68项,共10万多元,调查结果将不日公布。
深圳“天价住院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患者住院119天的费用竟然高达120多万元,这已然超乎了几乎所有人的想象。如果调查组调查得出的“医院违规计费10万多元”这一结果属实的话,那是不是就意味着除却这些费用,其他的钱医院收的并不违规?问题是,即使剔除这违规收取的10万元,119天收取110万元医疗费用依然算得上是一个“天价”。也难怪绝大多数人看到这一调查结果,第一反应就是——调查结果准确吗?
早在去年12月15日,“深圳天价住院案”调查工作就已接近尾声。当时,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曾表示,有关此次事件的调查报告有望本周内出来。然而时间过去了整整一个月,调查结果还是迟迟没有与公众见面。调查组遭遇到什么样的阻力,现在不得而知,不过调查本身的难度却是显而易见的。
“天价住院案”中的某些违规收费是很容易证实的,例如:一天抽血26次、抢救60次等等。然而,过度诊疗、过度用药等过程中隐藏的乱收费问题,调查取证起来就要相对困难得多。同样是用来治病救人,廉价药物所能起到的疗效,天价药物也能起到,如何去判断医院的做法究竟是为了牟利还是救人呢?
看到“天价住院案”的这个调查结果,不禁使我联想起香港《文汇报》近日刊出的一组报道——“审视”中国内地的“灰色收入”。报道说,医疗卫生界可以说是“灰色收入”最丰厚的行业。之所以会有“灰色收入”这样的说法,就是因为在合法的“白色收入”与违法的“黑色收入”之间,还有那么一种介乎于白色与黑色之间的收入,这种收入更多的时候是彼此不便点明的一种心照不宣。
随着医疗费用的日渐高涨,“看病难、看病贵”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如果不是“天价住院案”中存在的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诊疗细节,想来也不至于引起社会各界如此强烈的关注。多数从医院走出来的患者都曾经有过“挨宰”的感觉,只是苦于抓不到医院“宰人”的证据而已。如果说医院弄虚作假之类的违规收费可以视为其“黑色收入”的话,那么过度诊疗、过度用药则是医院借以捞取“灰色收入”的利器。透过“天价住院案”的整个调查过程,可以看到,即使是在这样的极端个例中,医院收费中有据可查的“黑色收入”也不过只是小数目,而大量存在的正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感觉得到的“灰色收入”。
“天价住院案”曝光之后,从今年1月5日起,医院实施了“一日明细费用清单”制度,将每个住院患者的每日费用清晰地提供给患者。事实上,早在2004年5月1日,卫生部就通知要求,执行患者住院“一日一清单制”。时隔1年半多之后,医院才再次想起了去贯彻卫生部的通知要求,这足以说明医院对通知精神的置若罔闻,甚至可以看作通知被人为架空的一种尴尬。不过我想,即使真的实行了“一日一清单制”,它到底能起到多大的实际作用呢?以专案调查组这样的实力,也仅仅是从水淋淋的“天价医疗费”中挤出了微不足道的10万元“水分”,换作普通患者,到底能从中挤出多少“水分”?
解剖“天价住院案”这样一只“天价麻雀”,可以看到,即使剔除了违规的“黑色收入”,也无法保证剩下的就是合理合法的“白色收入”,而那些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才正是“天价”得以形成的根基。“天价住院案”备受各界关注,其最终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患者切身利益,更是直接影响到其他医院日后面对类似问题的态度,因此除了寄希望于有关部门能对那些已经证实的“黑色收入”做出严厉制裁之外,更希望看到能够因此而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寻求对策,用完善的制度来堵住医院捞取“灰色收入”的通道。
医院是白色的,医生是白色的,在这样一个白色的世界里,原本就不应该有“灰色收入”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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