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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虫啊老虫

(2006-03-01 10:00:34)
分类: 妙人
老虫夸偶是老江湖,
看完之后,心绪万千,
偶也想,
真的很想当个老江湖,
可惜的是,
俺离老江湖的境界差远了,
真正的老江湖是凡事游任有鱼,
偶混得狼狈不堪,
真是愧对夸奖啊!
 
老虫的义气,真不不用说咧.
 
 
转贴一篇绿妖写的老虫,
写得很好,
老虫新书四月出,
大家多捧场,
我先看过了,
真是好.老虫啊老虫
 
 
去年,《希望》要做我一个人物访问,我自然约同在北京的、我的首席女朋友丛虫来写。她奇怪地沉默了一会儿——各位,此人对来自《希望》的稿约从来没有拒绝过,而且是写我!是写我!!
    果然她开口了,说:我总觉得你是我轻易不写的那种人。一生里写一次就够了,这一次我要留到更重要的时候——说到这里她嘿嘿一笑——比如说墓志铭之类的。“而且我们太熟了,我写你又不会带着崇拜的光环,却是俯视的,对你美女作家的形象也不好”,她絮絮解释着,却毫无让步意思。
 

    我大怒。自尊心受到挫折不说,而且时间紧任务急,到哪里找另一个写的又快又靠谱的作者去?但我只能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因为此人做出决定很难改动。

    想不到——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没过多久,《花溪》要做她的人物访问,她给我打了个电话,理直气壮地问我能否写,一周内交稿。

    我窃喜:报仇的时间到了啊绿妖。

    我轻轻说:我觉得,你是我不轻易写的人。

    她无语。

    “而且我们太熟了,读者想看到的无非是一个美女作家,不想看我眼中真实的丛虫。”——报复!绝对是报复!而且感觉非常之好。

    她继续无语。

    “春节前肯定是交不了稿了,编辑说春节后交稿就行,我春节后一周内交稿,好坏不许挑剔!”——我恶狠狠说完,被自己光辉的人格感动了,而她,也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

 

    但是,一会儿功夫,她的电话又响了,冷酷无情地说:我已经约了老黄写我拉。她很高兴地答应了,而且春节前交稿。你不用为难了。……

    这就是丛虫。

 

 

    我曾经写过,她年纪小小有老大相,谁知道,随着认识日子增加,她已经以我家长自居,这世界上除了我妈,可能就是她最关心我的终身大事。若我不小心认识一头陌生男子,她立刻跳起来问:多大了?有车有房么?快将他领来,让我过目。你妈不在身边,我就替你操心了吧。

    更千里迢迢介绍了一名深圳美男子给我。可怜该男子乃到北京办公,被领到麦当劳埋头大嚼一只巨无霸,毫不发觉老虫在头顶之上递着欣喜眼色给我:你看,你看。

 

    老虫爱钱,爱到知道我有大笔收入都会心花怒放。若我有大笔支出,她简直会肉痛的大哭起来。她将朋友们的钱视为己有,聚会上,我经常指着另一女友的衣服说:这个花了多少钱,你敢告诉老虫么?!!!

    对方噤若寒蝉。

    我们不敢。

 

    老虫义气。我眼睛不便不能上网的半个月,她每天坐一个多小时地铁来到我办公室,做我替身,替我看电脑编稿子。而此刻,我却闲极无聊,拿了一片废纸在旁边写小说,一边写一边问:“哎,你觉得是用第一人称好还是第三人称好?”——她勃然大怒。

    顺便说,尽管我们交情过硬,这从西三环跑到东三环来做替身的事情,换成我,却是怕麻烦而未必做的。所以更加显得老虫光辉人格,奕奕闪光。

 

    老虫是射手座,思想快行动快,经常跟她约吃饭,6点钟,一个短信:我到了,开始点;6点半一个短信:我吃完了,等你来吃剩的;等我气喘吁吁跑到饭桌前,她已经悠然自得地买好单,随时可以起身走人了。

    行动快的人体会不到行动慢的苦衷。吃火锅,她速速吃完,专心伺候剩下的我和另一位女友,整勺整勺的往我们碗里放肉和菜,我大叫:我要自己捞!——她“咣”一勺子过来了;我再叫:我要有自己寻找的权利!——“咣”,又一勺;我大怒,喊:我要自己捞!!!——她用勺子磕磕锅底,漠然说:不好意思已经没有了。

 

    老虫有洁癖,看人尖刻歹毒上甚得亦舒神韵,直追奥斯汀师太,按她的道理,恋爱是为了结婚,除了这个目的和结果之外的任何含糊不清、任何幻想和暧昧都是罪恶的。她的价值观传统的惊人,但是,非常好用。——我但愿我能有她的理性和清晰。

    但是,那个简单、平直、清晰的世界是她的世界,如同吴尔夫说,奥斯汀从来不写月亮;而我的问题是,我的世界里的月亮与夜空、崎岖的小道和雾中的风景也来得忒多,连自己也经常在其中迷路。

 

    老虫是一头英明神武的职业女性。她做到总监位置,靠的不是白领套装,娴雅打扮——她亘古不变的拎着灰色耐脏的运动包,穿着休闲装运动裤的形象已经深入我心,不知道她办公室的同事有没有因此崩溃。真的,到了她这里,女性职场生存的一些技能忽然不重要了——看过她办公的下属,谁还记得她穿什么做什么打扮?

 

    老虫的审美有很多问题(最重要是她不懂得欣赏我的爱情,总称之以狗屁),但是最好的一点是她从来不小资。她的爱好非常、非常之大众化,她爱天涯娱乐八卦、爱武林外传、爱老友记、她写过最好的一系列随笔是“菜市场”,写的就是那种一把青菜一斤罗卜的菜市场;她嗅觉超过一头猎犬,新八卦、新热点,她总是源源不断从MSN上扩发给朋友们。我笑说她退休以后可以做安利。(此人射手座考证癖发作,立刻查证了她妈妈身边做安利的几位阿姨,第二天沮丧道:啊妖怪,那两位阿姨果然都是射手座!我笑喷)。

 

    最大的一点,她爱超市。啊!此人一进超市,简直是六只眼都放光,径直扑到洗发水区,赏之不尽(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有空就买回家囤积。她囤积洗发水、毛巾……她见到什么东西打折就买一批,吃饭时掏出来送给我们当礼物:面膜、护手霜、保湿露……我从她那里得到了丰富博大的超市知识的教育,受用终生。

 

    现实、冷静、理智、清楚,懂得生活之道。老虫像一面镜子,照出来反面里,不现实、冲动、狂热、一堆幻想、不懂得生活智慧的丑陋的我。她总是讽刺我,调侃我,打击我,可是,我知道她总是对的。

    只是人不能总是照着对的生活。

 

    对了,说了半天,这样一个人物为何是我的女朋友呢?因为,认识我的时候,该人还是一头网络文学女青年。她自嘲那是她的高中时期。

    我一直在被她推动着,推向她那个更简单、更清平的世界;可是只要还保留我,她就总是看到自己的高中时期,那个还跟网友谈文学和电影,以及理想的女生。

 

    我没有帮《花溪》写那篇老虫,可是在我心里,她始终是首席女友,也许世事难料,我们终于成长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女人,而渐渐失去联系,但02年至今,她是我最近的朋友。

    我在北京的大部分时间里,是她,而不是曾经的男朋友,在我糊涂的时候帮助我,在我崩溃的时候爱护我,在我生病的时候照顾我。我曾经想,相濡以沫,是不是就是这样了。

 

    4月,丛老虫要出新小说集。希望那本书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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