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居与过夜有啥区别,原来不懂。以为谁和谁在哪过夜就一定同居,现在通过谢霆锋的解释,明白了,过夜是过夜,同居是同居,这是两回事。
谢霆锋张柏芝离婚了,因为有孩子,散买卖不能散交情,还能有来往。前几日,有媒体曝谢霆锋在张柏芝家过夜,对此,谢霆锋并没有否认,他的解释是“他们(张柏芝跟孩子)搬了房子,我怎么都要看下孩子在哪里吧,这是我的本分。”对于传谢霆锋张柏芝传同居,谢的回答很干脆:“我都说了不是了。”
谢霆锋承认过夜否认同居,让我明白了,过夜是过夜,同居是同居。如果再问一下:为什么一定要在那过夜呢?我的想象应该与张柏芝无关,而是孩子挽留的结果。很久没有看到爹爹了,自然要多玩一会,或者孩子坚持要爹爹哄他们睡觉,小谢也没有办法,所以,就得多玩,就得哄。晚上,就留在张柏芝那过夜了。我还能想象,张柏芝的房子会很大,当晚,一个住楼下,一个住楼下,没有住在同一间房里。张柏芝甚至下楼给小谢送了盖的,然后转身上楼,两人各自睡的,各自睡的都非常好。
我没有香港朋友,不知道在香港那边离婚的夫妻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我们这边,即使离了婚,曾经的夫妻也会因为孩子偶尔联络。据我所知,这种联系多是电话或短信方式,登门拜访的不多,而且登了门就过夜的会更少,过了夜还不肯同居的,无疑是少之又少。但在香港不一样,对于娱乐圈的人更不一样,他们离了婚也可以登门,登了门也可以过夜,过了夜也可以不同居。
如果很善良地想想,大家想象谢霆锋张柏芝过夜之事,出发点还是好的,还是希望他们能重归于好。如果不能重归于好,当然不可以同居。套用一句话,不以复婚为目的的同居,就是耍流氓。因为,小谢不想复婚,所以,才有了只过夜不同居的事情。尽管这段时间,一直盛传谢霆锋与张柏芝可能复合,但看小谢近期的表现,觉得够呛。前几天,小谢豪掷二百多万包岛旅行,同行有拉姑夫妇、四哥、婷婷与安志杰等阖家游,连好友刘浩龙及郑希怡都有份去,而被传一直想复合的柏芝则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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