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1个多月前披露了赵忠祥等名人“代言”电视购物违法广告之后,昨天,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进行第二次通报。第二次通报,赵忠祥再次被点名。此次通报中,共有12个在电视台及网络视频中播放的违法违规购物广告登上黑榜。其中就有赵忠祥主持的药品“甲乙抗栓(麝香心脑通胶囊)”广告、药品“壮骨拔毒贴”广告,赵忠祥主持的药品“甲乙抗栓(麝香心脑通胶囊)”广告,宣称“1个疗程症状基本消失,2-5个疗程,全面康复”等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
第一次通报弄得赵忠祥挺不高兴,甚至扬言要打官司云云。第二次通报,赵忠祥变乖了,态度很真诚地表示:再也不主持类型节目。估计这事到此也就结束了,也通报了,也认错了,事也就了了。
民不举官不究。有人状告侯耀华,才有可能对他问责。如果民不举,那对于广告违法只有通报再报。再过一个月,可能是第三次通报。
第二次通报,媒购委的律师李景韶还特别站出来公开表示,媒购委此次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取证,发现了这批涉嫌违法违规的典型媒体购物广告。这些节目广告,有的属于被禁播的违法广告,有的食品、减肥产品宣传夸大功效,均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称赵忠祥有“违法行为”,虽然不是结论,起码有违法嫌疑。面对广告违法,好像除了通报并没有更好的惩罚措施。光通报就够了吗?为什么不依法查处?如果只通报不查处,那利欲熏心主持人的嘴还将继续“黑”下去。现在的情况是,好像违法者站出来表示不再违法了,所犯的法就既往不咎了。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荒唐事。
如果道歉管用,还要警察干啥——公交车不小心踩别人脚,道歉一下应该得到谅解,大街帮人行骗,被抓到局子里,然后跟警察说:我再也不帮别人骗人了。警察叔叔会放过你吗?执法部门会发个通报告之“某某某涉嫌违法,大家小心”就了事吗?当然不会。因为犯法了就承担法律师责任。
同理,整治违法广告,整治名人黑嘴,光靠通报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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