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南昌女子万芬(化名)向要离婚的丈夫提出要求:初恋、初婚都给了你,如果再婚,我难找到好对象,所以你得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据《江南都市报》
在离婚案中,说“不”的多数为女人。一是女人重情,二是女人害怕。因为,离婚女人的再婚基本要打“折上折”。为了获得安全感,南昌女人向丈夫索要10万元“再婚贬值费”。其实,这个女人索要的不过是一种心理安全,对女人来说,再婚贬值可能不止10万元。
女人值钱的是初恋,初婚。但因为初恋时不懂得爱情,往往初恋成回忆,初婚成往事,再婚之后,青春不再,人老色衰,在婚价上自然一让再让,一退再退。再婚女人的苦恼和担忧也因此而生。于是,南昌女子想到了“再婚贬值费”。
现实地说,10万元贬值费真能让女人获得安全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婚姻就是婚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如果以质论价,出事儿是早晚的。像“结婚10年,青春都耗在丈夫和孩子身上”这样的理由,一个“耗”字,透着商业色彩。那当初的爱呢?一首歌这样唱“爱过就不要说后悔。”
一段婚姻危机,原因很复杂。很难说就是男人的责任。退一万步说,就算是男人的责任,看管不好自己的男人,女人也是有责任地。因此,可以肯定地说,10万元离婚贬值费救不了离婚女人。女人在自救。面对离婚,女人要做的不是像做买卖式的讨价还价,而是反思一下,问题同在哪?再次选择注意点啥?如果这些想通了,再婚不是贬值是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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