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猪.少儿教育及其它
墨未浓
《韩非子》中有一则故事饶有趣味。讲的是孔子弟子曾参之妻去市场,她的儿子跟在后面哭。母亲让他回去,许诺回来后给儿子杀猪吃。曾参之妻自市场回来,曾参要捉猪杀掉它。妻子制止说:“特与婴儿戏耳。”曾参说:“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而不信其母,非成教也。”最后曾参还是杀了猪给孩子吃。
这个故事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了,每每遇上教师朋友便不厌其烦地讲,但从他们的神情来看,是持无所谓态度的。看到他们那不屑一顾的样子,我深深地感觉到教育的悲哀。
我们的家长和教师这几年在教育上有一个误区。他们认为只要对孩子严格教育就能栽培出金枝玉叶,从来不管自己的言行,不真正去理解“言传身教”的深一层涵义。自己言行随便,甚至为了哄孩子认真做作业便许诺下许多做不到或不应做的事。这种把孩子当猴耍的做法大大得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久而久之便会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养成说谎话的坏习惯。
少儿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格,就有自尊心。因而我们的家长和少儿教师应尊重孩子的人格(把它提高到同成年人平等的地位),保护他们的自尊心不受伤害,让孩子们从小就感觉到做人的尊严和人格的独立。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家长和教师只要这样做了,不愁我们的“掌上明珠”成龙成凤,并且养成待人诚实的好习惯。
从言传身教这一点来说,家长不应因家庭富裕便大手大脚物质上十二分地满足孩子,应在日常生活中灌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思想实质,在适当时候让孩子受些逆境教育。这一些都须潜移默化,不可急于求成。长此下去,孩子在生活中耳濡目染,便会养成知难而进、坚韧不拔、艰苦奋斗的精神。不管社会发展到怎样高的阶段,都需要具备这种品质和性格的人才。
春秋时期曾参尚且懂得这些道理,更何况我们现代人呢?我不是教育行的,写这些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我相信中国的一句老话:旁观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