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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包小姐

(2007-11-05 21:47:19)
标签:

文学/原创

靓包小姐

用时下流行的说法,红红是我的“骨灰级”闺蜜。我们的儿童和少女时代在一个居民楼里度过。我们幼时最经典的段子之一是去她家聊天,两个小女孩闲扯得天昏地暗,活生生把煤气上的开水壶忘了,结果一壶水烧干,水壶底儿都烧漏的时候依然没发觉,直到她妈妈下班进厨房一声尖叫才想起来靓包小姐

最近十年,我在北京和上海,红红在纽约。我做了时装杂志,红红在做consultant。我做的事她搞得比较明白,她做的事我完全弄不懂。除了女人之间可以分享的生活私密以外,我的工作内容也是我们分享的话题,衣服啊,面膜啊,旅游啊,什么什么的。

最近红红把我吓了一跳,因为她像我一样迷上了包。做consultant的到底是不一样,明显对一件事情的专心度和深度比我强得多。人家迷包绝不仅仅停留在逛商场的水准上,而是做了深入浅出的各种市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然后一不做而不休,干脆在新浪上开了一个靓包博客,自称“ 包小姐”,我上去一看,还真不错,专业+八卦,明星+名流,能和我们的时装编辑PK靓包小姐!爱包族不可错过,已经在我的友情链接上了!http://blog.sina.com.cn/purseblog 

红红曾经建议我说,你博上的照片应该统统都是拿着包的照片,大包小包都行,反正你“两个星期不换包就浑身痒痒”,我笑坏了,说那还真不好意思,回头被人骂成“包贩子”了靓包小姐

专题编辑做人物专访时总喜欢问采访对象一个问题:要是有一天你要去个孤岛,只允许你带三样东西上岛,你会带什么?

要是有一天有人这么问我,我肯定回答:

哪用三样啊,一样就够,带着我的包呗(不过包里东西可不只三样),嘿嘿!靓包小姐

 

PS,今天照片上有很多小兜兜的包,是TOD'S本季的T BagTOD'SD Bag,是以戴安娜王妃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命名的包,也曾经是我的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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