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没有说为什么老在blog里写几个英文词这回事,不是因为我英文特好臭显摆儿,也不是有毛病到就爱蹦个英文词,而是:
我想,现在30岁出头的朋友一定有和我同感的,我们上大学的时候英文也没少念,那会儿四级、六级的也考了个够,但是毕业后发现工作里其实不大用得上English,很快就开始忘了;再然后,工作里又拼命要用English了,却怎么补也补不上,没时间上那些培训班,报了名交了钱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像我,英语就是一个“文盲”水平,听嘛,没啥大问题;说嘛,也还凑合;写呢,可就真是挠头了;读呀,简直就是天书了——所以,是文盲水平。但是我不能停留在“文盲”水平呀,我还得努力,所以就找机会practise my English(谢谢纠正!),所以blog就常有英文词,所以也就常出错。
特别喜欢,有人给我纠错!
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现在在博客上,每天有不只3000人和我同行,很幸运,谢谢所有给我纠错的朋友!
博客这东西,最大的好处是不那么势利,我想贿赂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写点有意思的东西和大家分享;而你要花时间来看这么一个陌生女人的絮叨——彼此不是交易,就是巧了,我写的也许刚好是你也在想的事!
而且,我想,你肯花你宝贵的时间来看我的文字,你是把我当个朋友了,在朋友面前出错,我好歹也不算太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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