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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注射剂规格确定的几点原则是什么?

(2011-10-31 13:46:03)
标签:

合理性

化学药

注射剂

规格

杂谈

分类: 体会心得

化学品注射剂规格的合理性、必要性
  

(一)未在国内外上市的格确定的一般原
  

1.根据床研究确定的用法用量,从方便床用床用需要的角度确定,可以伴随床研究行必要的修。
  

2.的可行性(如可能要考溶解性、生产设备等的限制)。
  

(二)在国外和/或国内已上市格确定的一般原
  

        根据定的用法用量,从方便床用床用需要的角度确定,并符合国家有关定。


  于国内外已上市注射,根据当前注射剂规选择合理性的知,如已上市格合理(被仿制品无详细临床研究料,格的合理性尚不能肯定的情况除外),应选择已上市同型的相同格。于仿制国内外已上市品同增加格、改变剂品的选择已上市品增补规格的,符合以下要求:
  

1.选规书规定的用法用量范内,一般不得小于次最小用量,或者大于次最大用量。
  

2.选规格一般应为规规格(如小容量注射液体规为1251020ml;大容量注射液体规为50100250500ml等)。
  3.选规应为临床必需,且能方便医生、士、病人用药剂对药品的管理。
  

4.于新增格特给药浓化的情况,有充分数据明此床使用安全、有效。如新增格涉及用人群/用法用量的改,一般应进行安全有效性的系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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