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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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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电总局未来新禁令的猜想

(2007-03-02 01:20:49)

本周,广电总局再出限令,规定今年的选秀类节目播出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半月。在此之前,总局还就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类型、动画片来源、方言的使用、港台主持人的使用、演职员姓名的列表、电视直销产品等诸多问题已经做出过明确规定。

 

作为时时处处被广电总局呵护的中国电视观众,我们应该感谢总局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站在总局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看看还有哪些漏洞需要堵住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譬如,我们是不是可以建议总局择机颁布以下规定:

 

1.        选秀类节目参赛选手不能面对镜头说“我相信我们都是最棒的”之类的话,因为谦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2.        综艺节目中不允许出现模仿知名歌手的环节,因为这将会助长恶搞之风的蔓延。

 

3.        直播的电视晚会中所有女演员必须使用胸贴,防止不小心走光。(补充规定:如果万一因为走光而出名,出名后艺人的经纪权利属于广电总局的下属公司。)在全国覆盖的频道的直播晚会中所有女演员的服装正面必须高到锁骨以上,后背裸露面积不得超过225平方厘米。

 

4.        电视剧中不可以出现两个女人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或者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一个女人的故事情节,因为三角恋通常都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不可以出现豪华奔驰车从一个民工身边开过的镜头,因为贫富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稳定;还不可以出现18岁以下儿童打电脑游戏的镜头,因为青少年容易玩物丧志,如果孩子必须使用电脑,电脑上只能出现初中几何习题的图形或者CCTV官方网站。

 

5.        中超转播中不可以出现球员随地吐痰、张口骂粗的镜头,因为这些行为有损我们迎接奥运的整体形象。

 

6.        进口电视剧配音必须用标准的普通话,不允许使用港台腔,也不允许使用“外国电影配音腔”。(这最后一点我举双手、N双手赞成,这么多年我已经快被那些矫揉造作、拖着长腔怪着八道弯、永远不按说正常“人话”的方式找准停顿和重音的“配音腔”折磨疯了!)

 

7.        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节目中不允许出现置入式广告,不许喝可乐,不许背LV包,不许给诺基亚手机特写镜头,不许出现BMW的标。电视节目中不许出现黑白广告,因为黑白广告会给习惯了看彩色电视的观众造成视觉上的混乱。

 

8.        电视节目中的手机互动环节不可以过于频繁,每30分钟最多可以互动两次,每次不得超过30秒,互动提示字幕不得超过三行。

 

9.        所有免费发放的机顶盒必须放在电视机的顶部(直板式电视机除外)。

 

10.    所有中国电视观众每天在互联网上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观看电视时间的10倍,其中观看央视之外的电视频道的时间不得超过观看央视频道时间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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