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去恶是格物」这句话怎么理解?(转)
(2016-06-03 22: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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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道德良知心学 |
分类: 生活 |
PS:心学四诀: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王阳明在龙场之悟前曾依朱子之学进行格物,在事物上探求道理,即物穷理。但是他始终被一个重要的问题所困扰,也就是"物理吾心,终判为二"的问题。
在宋儒那里,特别是对朱子来说,"理"这个概念始终存在复义问题,它一方面指客观事物的形式或规律,另一方面指道德原则或价值规范。宋儒对规律义与规范义的"理"不作区分,由此伊川与朱子才把"即物穷理"看作"进学"(成德成圣)的手段。
在现代人看来,对规律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而对规范的研究则是哲学或伦理学的领域,二者绝不可混同。王阳明正是意识到了这种区分,才有了"物理吾心,终判为二"的质疑。此质疑正中宋代程朱理学的要害。
儒家所说的"学",指的是成德之学,也就是对价值规范的认识。王阳明消除了"理"的复义问题,将理纯粹看作价值规范,从而对所谓"物理"便毫不关注。对于王阳明来说,世界是在价值层面展开的,事物的客观存在本身对他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此点须牢记。
下面转入正题,先来看阳明所说的"物"到底是什么。阳明早年有"四句理",其中一句是"心之所在便是物"。这句话说得并不是贝克莱式的唯心论观点,王阳明心学系统中的每一概念都是与价值相关的,因此,"物"并非客观事物,而是人的道德实践,即从意志发生至展开成为行为的整个过程。人的道德实践必然是有意的,因此它是"心之所在"。
"物"的意思明白了,那"格物"便不难理解。"物"包括意志与行动,但行动是由意志引发和控制的,因此格物自然就是格意志,格念头,也就是使意志符合"良知",符合人心本有的价值自觉或价值判断。如此,格物就等同于为善去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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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周林的评论:
对于王阳明来说,世界是在价值层面展开的,事物的客观存在本身对他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此点须牢记。
下面陈采撷发文说:
我心是个道德心,不是认知心,凡是进入我心的视域的,都是价值的存在与道德的对象。
作者:樊达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916736/answer/13627707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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