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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林怀民“云门舞集”的舞蹈,也读过他自己写的童年往事,如,五岁进幼儿园,五岁半被赶出来,理由是过于早熟,从不跟小朋友说话,只跟老师聊天;幼时看过旧好莱坞电影《红菱艳》七、八遍,埋下喜爱舞蹈的种子,跳进跳出,有时跳到桌上表演;家里的七十八转唱机总放《茶花女》、贝多芬、萧邦、莫扎特;玩具就是书,小学二、三年级看叔叔的书,《简爱》、《红楼梦》,童话《仙履奇缘》,《白雪公主》,脑中无尽幻想;老家对面有家棺材铺,神秘而阴暗;院子里有动物,兔子、鸡、鹅、火鸡、狗,山羊……最伟大的事是:六岁时偷偷开车,弟弟妹妹挤在后座,一路开出去,撞倒一个防火栓,一排竹篱笆,撞到一棵大树上才停下来。被父亲拎到祖父照片前痛打一顿,被命长跪到晚寝时……
林怀民1965年考进政大法律系,大二改学新闻,1969年来美国,就读于密苏里新闻学院,翌年转到爱荷华小说创作班;1972年获艺术硕士学位,回台。在爱荷华和纽约也勤习现代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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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说集《蝉》,初版于1974年,我读的版本,是11年后出的第13版。薄薄的小书,包含4个短篇:《穿红衬衫的男孩》、《虹外虹》、《逝者》、《乡辞》,及一个中篇:《蝉》——《蝉》写得最为精致和用心。林怀民的小说,称不上气度开阔,技巧过人,却有些显著而独特的特征。他关注死亡和生命本身的脆弱,沉醉于细微的观察及纤毫毕现的心理和环境描述,树木,花草,天空,风雨,河水,灯火,市声……写来都似电影画面,包容着他的人物——被繁复细节加以描摹的年轻的身体和面容。
《穿红衬衫的男孩》(让我想起铁凝(?)的《没有纽扣的红衬衫》),主角是位自台南乡下来台北都市打零工的年轻人小黑。他在此身无立锥之地,朝不保夕,只好固执于自己的颜色:红色。他总是穿那件醒目的红衬衫,肮脏破旧得要褪色的红。他的梦想是攒钱买一辆摩托车,全速在风中疾驰……买了车之后呢?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底层人物,悲剧命运,还是完满结局?不过这结局,自开头即可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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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约觉得这一篇有鲁迅传统的痕迹。以第一人称叙述,突出差异与对比。瞻前顾后的知识分子以惊异、艳羡的目光欣赏底层人的活力和韧性,有时又为之哀叹怜惜,但身份与心境永无法置换。小黑基本上可与闰土、杨二嫂……归为一类。但林怀民的处理常失于太过简单和明显,而显得稚嫩。
《虹外虹》也许可称作“心理小说”的实验。情节简单:一个年轻的士兵,去划船游泳,读海明威小说,思考死亡问题。救了一个溺水的人,自己又沉于死亡边缘,被人救起。痛定思痛,痛何如哉。看开头和层层铺垫,既知主人公会遭遇什么。这一篇中林怀民过于沉醉冗长的描述,有时竟有些沉闷乏味。不过他提及的海明威小说“IndianCamp”(印第安营),也是我印象最深的海明威短篇小说之一。小男孩Nick随医生父亲过河去给一位难产的印第安妇人接生。没有麻醉药,父亲以水手刀剖开女人的肚子,把婴儿取出来。女人惊天动地地哀号,终究活下来。手术完了,医生发现受伤而躺在上铺的女人的丈夫已经死了——以剃刀割断了自己的脖子。Nick问父亲:“他干吗自杀?”父亲说:“我不知道。我猜他受不了”。Nick问:“爸爸,死难吗?(Is dying hard, Daddy?)”父亲说:“不,我觉得很容易。尼克,视情形而定(No, I think it’s pretty easy. Nick. It all dep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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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溺水”一节可能是林怀民亲身经历,他描述得体,并念念不忘,将之用在《蝉》中小范身上。而《虹外虹》中年轻士兵遇见一女孩的戏剧经历,他说要用在一篇小说的开头中,果然,就出现在《蝉》中。
《逝者》,一看即知,通篇描述死亡及对逝者的哀悼。林怀民开始尝试不同情节、人物、地点穿插描述,以某个具相似性的细节转换,手法还略显做作和生硬。喆生在金门服兵役时,两岸在炮战。他的连长和好友景钦,被飞弹炸死。透过喆生的目光,林怀民详尽描述了为景钦遗体化妆的过程,被炸烂的胸,断掉的小腿,丝丝连着躯干的手臂,血水,苍蝇……触目惊心。通过得知大表哥在非洲出车祸身亡的由头,引发关于死亡的回忆与冥想。而最终还如陶潜诗所言:“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第二天,喆生起床,洗漱,早饭,上班,如同什么都不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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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1969),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意图明显的毛病还时有出现,但总体的情境、气氛,雾气昭昭,清静而哀伤。一群年轻人,漫无目的,挥霍着太长的青春,多年后回想,恍然若梦。陶之青,漫不经心的清瘦的女孩;庄世桓,循规蹈矩;范绰雄,陶的表弟,吃各种各样的药丸,自恋而敏感。小范的论调是:生命如棉花糖,卖的人说好,看起来好看,吃起来甜甜的,其实什么也没有,最后只剩脏脏的破竹片。他自杀前,在读CarsonMcCullers的“The Heart is a Lonely Hunter(心是孤独捕手)”。
他们去“野人”酒吧,遇见各种各样的嬉皮,outcasts,听BobDylan和Joan Baez,听Beatles的“Blue Jay Way”,抽长寿烟,故作内行地讨论大麻,在溪头山间雾中河流游泳,于停电之夜的收音机里听到“越战”新闻,在“涵碧楼”的雨夜听玄光寺钟声……这里,也出现对于同性恋男性的隐讳描述,吴哲,一个极度整洁的脆弱的灵魂,等待主人公庄去照顾和拯救。之前几篇小说中,林怀民对于男性身体的深情而克制的描述,在这里通过情绪认同,得到宣泄。那些有禅意的情境与声音,都是电影的绝妙素材。林怀民天生的灵敏善感和文字的画面感,在此得到最好体现。在他年轻时,写这样一群年轻人,勾起我许多记忆,不由失神片刻。《蝉》的结尾写道:“有一年夏天,我遇到一群人……那年夏天过后,我再也不曾看见他们,再也不会听到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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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篇《乡辞》,写即将来美国的年轻人陈启后,去嘉义附近老家新港扫墓辞行。老宅败落,青年出行,只余长辈守乡,以方言抱怨。这一篇于1970年写于爱荷华,似乎对写作手法更多些关注。节奏、情绪、细节,控制得不错,也含蓄了些。结尾难得的意味深长。
林怀民的小说,即使用第三人称,都难以避开自传色彩,都有个可以认同的自己,迷恋于自己的体验与阐释。这一点与本土作家王祯和完全不同。王祯和审慎地隔开距离,如局外人审视周边世界,嬉笑怒骂,戏说人生。
看过林怀民“云门舞集”的舞蹈,也读过他自己写的童年往事,如,五岁进幼儿园,五岁半被赶出来,理由是过于早熟,从不跟小朋友说话,只跟老师聊天;幼时看过旧好莱坞电影《红菱艳》七、八遍,埋下喜爱舞蹈的种子,跳进跳出,有时跳到桌上表演;家里的七十八转唱机总放《茶花女》、贝多芬、萧邦、莫扎特;玩具就是书,小学二、三年级看叔叔的书,《简爱》、《红楼梦》,童话《仙履奇缘》,《白雪公主》,脑中无尽幻想;老家对面有家棺材铺,神秘而阴暗;院子里有动物,兔子、鸡、鹅、火鸡、狗,山羊……最伟大的事是:六岁时偷偷开车,弟弟妹妹挤在后座,一路开出去,撞倒一个防火栓,一排竹篱笆,撞到一棵大树上才停下来。被父亲拎到祖父照片前痛打一顿,被命长跪到晚寝时……
林怀民1965年考进政大法律系,大二改学新闻,1969年来美国,就读于密苏里新闻学院,翌年转到爱荷华小说创作班;1972年获艺术硕士学位,回台。在爱荷华和纽约也勤习现代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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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说集《蝉》,初版于1974年,我读的版本,是11年后出的第13版。薄薄的小书,包含4个短篇:《穿红衬衫的男孩》、《虹外虹》、《逝者》、《乡辞》,及一个中篇:《蝉》——《蝉》写得最为精致和用心。林怀民的小说,称不上气度开阔,技巧过人,却有些显著而独特的特征。他关注死亡和生命本身的脆弱,沉醉于细微的观察及纤毫毕现的心理和环境描述,树木,花草,天空,风雨,河水,灯火,市声……写来都似电影画面,包容着他的人物——被繁复细节加以描摹的年轻的身体和面容。
《穿红衬衫的男孩》(让我想起铁凝(?)的《没有纽扣的红衬衫》),主角是位自台南乡下来台北都市打零工的年轻人小黑。他在此身无立锥之地,朝不保夕,只好固执于自己的颜色:红色。他总是穿那件醒目的红衬衫,肮脏破旧得要褪色的红。他的梦想是攒钱买一辆摩托车,全速在风中疾驰……买了车之后呢?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底层人物,悲剧命运,还是完满结局?不过这结局,自开头即可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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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约觉得这一篇有鲁迅传统的痕迹。以第一人称叙述,突出差异与对比。瞻前顾后的知识分子以惊异、艳羡的目光欣赏底层人的活力和韧性,有时又为之哀叹怜惜,但身份与心境永无法置换。小黑基本上可与闰土、杨二嫂……归为一类。但林怀民的处理常失于太过简单和明显,而显得稚嫩。
《虹外虹》也许可称作“心理小说”的实验。情节简单:一个年轻的士兵,去划船游泳,读海明威小说,思考死亡问题。救了一个溺水的人,自己又沉于死亡边缘,被人救起。痛定思痛,痛何如哉。看开头和层层铺垫,既知主人公会遭遇什么。这一篇中林怀民过于沉醉冗长的描述,有时竟有些沉闷乏味。不过他提及的海明威小说“Indian
我猜想“溺水”一节可能是林怀民亲身经历,他描述得体,并念念不忘,将之用在《蝉》中小范身上。而《虹外虹》中年轻士兵遇见一女孩的戏剧经历,他说要用在一篇小说的开头中,果然,就出现在《蝉》中。
《逝者》,一看即知,通篇描述死亡及对逝者的哀悼。林怀民开始尝试不同情节、人物、地点穿插描述,以某个具相似性的细节转换,手法还略显做作和生硬。喆生在金门服兵役时,两岸在炮战。他的连长和好友景钦,被飞弹炸死。透过喆生的目光,林怀民详尽描述了为景钦遗体化妆的过程,被炸烂的胸,断掉的小腿,丝丝连着躯干的手臂,血水,苍蝇……触目惊心。通过得知大表哥在非洲出车祸身亡的由头,引发关于死亡的回忆与冥想。而最终还如陶潜诗所言:“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第二天,喆生起床,洗漱,早饭,上班,如同什么都不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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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1969),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意图明显的毛病还时有出现,但总体的情境、气氛,雾气昭昭,清静而哀伤。一群年轻人,漫无目的,挥霍着太长的青春,多年后回想,恍然若梦。陶之青,漫不经心的清瘦的女孩;庄世桓,循规蹈矩;范绰雄,陶的表弟,吃各种各样的药丸,自恋而敏感。小范的论调是:生命如棉花糖,卖的人说好,看起来好看,吃起来甜甜的,其实什么也没有,最后只剩脏脏的破竹片。他自杀前,在读Carson
他们去“野人”酒吧,遇见各种各样的嬉皮,outcasts,听Bob
最后一篇《乡辞》,写即将来美国的年轻人陈启后,去嘉义附近老家新港扫墓辞行。老宅败落,青年出行,只余长辈守乡,以方言抱怨。这一篇于1970年写于爱荷华,似乎对写作手法更多些关注。节奏、情绪、细节,控制得不错,也含蓄了些。结尾难得的意味深长。
林怀民的小说,即使用第三人称,都难以避开自传色彩,都有个可以认同的自己,迷恋于自己的体验与阐释。这一点与本土作家王祯和完全不同。王祯和审慎地隔开距离,如局外人审视周边世界,嬉笑怒骂,戏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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