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西很气愤:文章又被“剽”到新浪博客首页
今天在新浪博客首页上,又发现2个罗西原创文章被“剽”,准确地说应该是被转载,但是可能他们转载时“漏”了作者,或者已经没有作者了,因为在论坛上,文章一旦被转几乎就没有名字了。那么,从结果上看,与“剽窃”没有两样。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所以有时很为难:要不要再写博客?要的话,必须冒文章丢掉、被转卖的风险。
该博客主人“清醇男人”。(后续:我给他留言后,他第一时间回复:向你道歉!我是在星岛环球网上摘录的,没有想到是罗西的大作,马上著名出处!
已经标明出处和你的连接地址,你去看看,如果不满意,我立即删除!)
经过交涉,后者的博客主人“浴火骑士”已经补署罗西名字,还算诚恳,留言如下:老板吩咐已经照做,很高兴认识你,小号弄博不久,近日也常思考,老是做剽客,是不是应该把博客着两个字给糟蹋了…………
《勾引是女人的艺术》:
后来也是费了口舌,才让那个“王子”(江南第一痞)补署罗西名字。之前,我已经发现过他转载我文章,他理由是,他转的时候,已经没有名字了。但是,他没有注明“转载”。
我常常想不通,不是自己创作的文章挂上去有什么意思?会有成就感?如果是偷梁换柱以求一点虚荣,还不如做些别的更刺激的?如果是想做好事,有闲情或壮志想让“好东西与大家分享”,但是要尊重别人的著作权,这是起码博德。要不,怎么心安?
其实,我也不是要特地怪罪他们,第一反应当然是气愤,之后是,他们也许也是无辜的,因为他们转载时候,已经没有名字了,那么怪谁?追究谁?所以最后只好继续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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