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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组织结构及管理方式上,网管中心提出根据国际排名、投入方式、发展阶段的不同将“国家队运动员”区分成四种不同类型选手的概念,“职业选手”、“准职业选手”、“职业过渡阶段选手”以及“职业基础阶段选手”。
“职业选手”是指“具备四大满贯正赛及ATP或WTA比赛参赛排名和水平,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获得培养经费,实现自主训练参赛、自负盈亏”的运动员。
“准职业选手”是指“具备四大满贯及低级别ATP或WTA比赛参赛排名和水平,部分培养经费通过市场手段获得,在政府一定经费支持下实现自主训练参赛、自负盈亏”的运动员。
“职业过渡阶段选手”是指“具备一定的ATP或WTA排名,以ITF成年赛事为参赛主体,ATP或WTA职业赛事为补充”的运动员。
“职业基础阶段选手”是指“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较高的ITF青少年排名,以ITF低级别成年赛事和ITF高级别青少年赛事为参赛主体”的青少年运动员。
按照这些运动员不同的训练和参赛需求,国家网球队将实施具有弹性的组织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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