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溜达日记 |
俺早上12点就在博里溜达。溜达,是一种有利身心健康的好习惯。用一句流行的话叫:溜达,并快乐着。
尽管有人对此表示了很大的不屑,但我不鄙视你。我鄙视的是玛薯,高中读了维克尔的《白鲨》现在还沾沾自喜。这个和俺一样不喜欢外国字的丫头,竟也敢向俺示威:偶搬家很麻烦的。据说,这丫的每个月生活费三分之一都买了书。K!(俺不会骂人,这是跟她学滴)。
这是俺在溜达中结交的第一个忘年之交,她叫俺大叔(想改?是不可以滴)。呵呵。离大叔家几步路就是书店,比俺溜达到博上还方便,你丫有俺这么大的书房吗?所以,俺还是可以鄙视你的。不过,俺承认三十岁以后书读的少。特别是名人的书,就如俺很少溜达名人的博一样,特别是伪名人或自认为名人的博,俺是不去溜达的。
俺,坚决不支持它。
但,这不应成为cushcow鄙视俺的理由。俺是绿林中人吗?竟然,你竟然敢当着俺二弟的面说!岂有此理,二弟可是打土豪出身啊。
俺一向鄙视戴眼镜的男人,就象当年俺在绿营里因为脸白而受鄙视一样。但这厮,却怎么偏偏让俺喜欢了?(注:俺的性取向很正常,而且非常正常)呵呵,你有戴眼镜的权利,俺也有放下屠刀的权利。
22-(22-10+1)=9。哈哈,你算对了。学问啊,俺象东岸崇拜俺一样崇拜你一次。呵呵。
八字先生的博,俺常溜达。不敢发飙,也不具一字评说。至于码字累了便隔墙扔一块砖头来的隔壁兄弟,俺就不说了。免得。。。惹来更多砖头。
当然,你有嫉妒的权利,如果,你也想挨板砖的话。
哑哑呸!再这样说话偶会疯的。)
所以,剩下九条俺是决不写了。
就留下一个千古憾事,让后人感慨吧。
只是,第一条军规,你一定要记住:你有爱别人的权利,而且,你永远都不可以放弃。
俺练的是一指禅,码了这么多字,累了。收工。带块砖头,溜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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