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玛王,原名:不知道。东北猛男,毕业于吉林大学新闻摄影专业。曾任某地理杂志(不方便透露)摄影记者,在云南丽江边工作边开酒吧谋生,历时4年,其间曾在嫩讲师范大学任教(新闻摄影)。现从事自由职业,从业范围是商业摄影和平面设计等,收入不祥。
我认识他是在小区业主的一次聚会中,由于都是来自北方,所以感觉很亲切。而且都是摄影爱好者,所以交流多一些。
那时候大家都是刚刚从广州的各个角落搬到美林湖畔小区,一个搜房网让大家结识在虚拟的电信号之间。在网上,老尼不太调侃,灌水或QQ上一般也是5-9个字之间,但往往主题明确,坚持观点,因为这个也得罪了一些人。生活中朋友圈子广泛,从亿万富翁到电脑修理工,从摇滚教父崔健到卖雪糕的靓仔,从义工组织到精明的生意人。
钓鱼和摄影都是高手,每日饮酒,喷吐雪茄。
开始接触他的切入点是从喝酒开始,三五好友,围坐浅酌,肆意谈笑。他说的最多的是他在丽江的生活经历,每当提及这些,从他脸上可以看到一份憧憬。
对于户外运动,经验丰富。对于厨艺,精通纯熟,炉火纯青,以臻化界。对于艺术审美,观点独到。
印象最深的就是某日深夜,在酒吧闲谈,话题到了平面和空间设计的时候他说了这样一个观点:
想征服眼球,吸引脚步,你的设计思路必须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颠覆。
颠覆传统,颠覆世俗,颠覆观念,颠覆色彩,甚至颠覆空间,这种颠覆才叫创意,才叫创新。
就这些吧,写在周六之前.
想征服眼球,吸引脚步,你的设计思路必须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