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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开通“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2009-03-30 18:03:58)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院长

执行

杂谈

分类: 网站文摘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叶逗逗】从2009年3月30日开始,全国617万件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的信息将在最高法院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这617万个被执行人是从2007年1月1日以来新收的以及此前未结的执行案件当事人。
  从去年11月19日开始,最高法院启动长达七个月的新一轮执行案件清积活动。建立一套长效的“法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是这次清积活动区别以往运动式清理积案活动的特征。今年正式开通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是这套联动威慑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最高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记重拳。
  近年来,根据最高法院的调查发现,须强制执行的民商事案件比例呈上升趋势,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比例下降,这不仅使众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实践证明,仅仅着眼于运用强制执行的手段来解决“执行难”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建立一个让当事人不敢、不愿、不能和不想逃避的执行威慑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当事人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成本要远远大于自动履行义务的成本。这套查询平台,就是旨在有效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在此查询系统中,只需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机构名称,或者是身份证号码和企业代码,就会出现所要查询的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立案时间、案号、执行标的、案件状态等信息。由于过去法院没有在全部案件中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因此数据库中大多案件还不能通过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来查询。但是,近期最高法院正在与公安部和质检总局协调解决法院查询两大身份信息有关事宜。为保护公民个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在信息系统中不予显示。
这套查询平台最直接的功能在于全社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全面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全国法院的欠债及履行情况,使社会公众在社会交往和交易活动中对被执行人会作出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不履行执行的“老赖分子”在公示的作用下,将为他的信用缺失支付巨大的社会信任成本。
  此外,这个查询平台还是规束法院消极执行的重要手段。江必新坦言由于执行工作透明度不高和执行信息的不公开,监督管理手段不到位,在执行工作中还存在拖延、推诿、懈怠等消极行为,还存在“抽屉”案件和“暗箱操作”的现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这个查询平台了解到一个案件执行期限的长短,是否在期限内执结。
  为了保证这套查询平台的顺利运行,最高法院还配套出台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案件漏录、录入工作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准,都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在接到异议后三日内予以审查核对,异议成立的,应当在两日内对相关信息予以补录或更正。执行法院必须在接到书面异议后七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异议人。如果执行法院对信息异议逾期未作出处理,或者异议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请求复核。
  江必新要求,各级法院录入执行案件信息时,要确保录入信息的公平性。被执行人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查询,事关当事人的权益,必须公平对待、一视同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各级法院必须将所有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录入。他强调,“不得遗漏任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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